国际关系中的等级制
首先,本文要研究的核心概念是等级制。在古代东亚的国际体系中,较高的等级制即表现为“藩属关系”,但这只是广义上的等级制的一种形式,而且是程度较高、制度化较强的等级制形式。
等级制的生成需要多个条件同时存在,藩属关系是较高的等级制形式,其生成的条件比较苛刻。国家之间的实力不平等是一种普遍现象,两个国家之间仅仅是实力不平等,还不足以导致等级制的生成。
具体到古代东亚,宗主国与藩属国之间较高程度的等级关系,至少应该符合如下几个特征:第一,藩属国的国王应该承认宗主国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同时必须表现出专一性的忠诚,包括采用宗主国的历法制度、年号;第二,宗主国皇帝认可藩属国国王对其土地的管理权,该行为就是“册封”,它一般是通过某种正式的礼仪实现的(如颁发印绶);第三,宗主国为藩属国提供军事保护;第四,宗主国与藩属国之间虽然在形式上是不平等的(formally unequal),但事实上是平等的(informally equal)
其次,本文要解释的问题是等级制的生成,而不是等级制的维持,两者并不相同。
再次,本文力图建立一个关于等级制的国际政治理论,致力于解释等级制反复生成(the recurrent patterns)的一般性原因。
最后,本文是笔者对等级制研究的一部分,这是一个广义的理论,而不仅仅适用于古代东亚的国际关系。等级制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并不仅仅存在于中国和东亚,藩属关系是制度化程度较高的等级关系。通过研究中华帝国的藩属关系,并将其与历史上其他帝国进行比较,我们可以对等级制有更广义的理解。
中华帝国藩属关系的本质是中国对周边国家具有较高的关系型权威,形成较高的等级程度。其中,较高的权威应该以政治型权威作为核心指标,当中国对某一个国家仅仅有经济型权威时,不能说它拥有了较高的权威,也不符合前面提到的藩属关系的定义。关于中国如何获得了较高的权威,历史学界、国际关系学界的既有解释可以分为四类:功能路径、文化路径、制度路径、权力路径。这四种路径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它们互有批判,但也彼此互补。尽管四种路径各有贡献,但每一种又存在缺陷。
功能路径是四种既有解释中最为传统的一种。这一路径认为,朝贡/藩属关系之所以能够生成,是因为它本身承担着某种功能性的作用。这种“功能”既可能是对中国,也可能是对周边某一国家,或者是对双方都有。例如,贸易(经济利益)、军事安全、政治权威及合法性,都有可能是维系朝贡关系/藩属关系存在的“功能”。不同的学者侧重于研究不同的“功能”。
费正清(John Fairbank)对朝贡体系的研究对中外学界具有开创性的影响。他认为古代中国与外国交往时以“中国中心主义”(Sinocentrism)作为理念基础,将中国内部的等级秩序“自然地”延伸到了中国以外,要求周边国家像中国内部的行政单位一样对中国最高统治者表示尊重。
不过,费正清的解释也被后来很多学者所批评。有学者指出,“中国中心主义”或“华夏中心主义”只能适用于中国历史上的强盛时期,当中国弱小时,中国优越性的话语叙述就失去意义。
费正清之后,很多学者试图建立一个完整的替代性的理论,滨下武志就是代表性学者之一。与费正清相似,滨下武志强调贸易对于朝贡关系生成的作用;不过他基本上不关注文化与政治因素的作用。滨下认为,贸易关系而非政治关系是朝贡体系得以存在的关键。东亚存在着一个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贸易体系,在此基础之上形成了以中国为中心的亚洲贸易圈(Asian trade zone),其主要特征是“等价交换”。尤其重要的是,与费正清观点截然相反,滨下认为中国进入世界市场并不是一个被动的过程。西方国家在与亚洲市场打交道的过程中,要不断地与亚洲自身的特征与规则相调和,双方要长期不断地彼此适应与渗透(a long-term interpenetration and approaches)。
滨下的亚洲贸易圈理论对于打破西方中心的视角有重要贡献。不过,这种解释路径存在固有缺陷。前面提到,就关系型权威而言,政治权威的重要性要大于经济权威,一国可能对另一国有经济依附关系,但双方的等级关系可能并不高。从逻辑上看,包括贸易在内的所有功能路径给出的解释,都颠倒了因果关系。事实上,只有当朝贡关系或藩属关系形成之后,它才可能发挥某种功能。任何功能不可能在朝贡关系形成之前就已经出现,因此功能不能作为解释某个现象出现的原因。滨下无法解释当存在贸易动机的时候朝贡关系也可能没有形成,也无法解释当不存在贸易动机的时候朝贡/藩属关系仍然可以形成。
滨下对贸易的研究也有不符合史实之处。滨下的理论或许能适用于解释中日关系,但无法解释中朝关系。韩国学者的研究显示,朝鲜在与中国的朝贡贸易中根本没有获利,反而背负巨大的财政负担。
在费正清学派和滨下武志的研究之后,近些年来还有一些学者从周边国家的“需要”来理解朝贡关系或藩属关系的形成,笔者将其称之为功能路径中的“周边视角”。朝贡关系对于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功能,每一个国家与中国建立藩属关系的动机也不同,有的政治因素多一些,有的经济因素多一些。
例如,滨下武志的理论可以看作是“周边视角”中的一种。滨下的理论只适用于解释中日关系,但无法解释中国与朝鲜、越南的关系。韩国学者郑容和认为,朝鲜之所以积极地与中国保持藩属关系,并且忍受从属地位,同时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主要是出于政治目的,而非文化或经济因素。此外,张锋研究了明朝与蒙古部落的关系为何缺乏延续性。他认为,蒙古各个部落看重的是朝贡体系的经济功能,它们利用朝贡体系来增强自己的经济实力,以争夺在草原上的霸主地位。如果某个部落被其他部落打败,那么它就会臣服于明朝,向明朝求助;然而一旦这个部落通过与明朝的贸易增强实力后,它就会侵扰与挑战明朝。
功能路径中的“周边视角”或许有利于克服“中国中心主义”,或许比单一的模型更接近于历史实际情况。朝贡体系并不是建立在中国单方面的自我优越性的想象之上,而是建立在周边国家各自不同的需要之上。我们需要对每一个国家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微观研究。
文化路径认为,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关系是和平与稳定的,这基于中国与周边国家对儒家文化的共同信仰,即文化是导致朝贡/藩属关系生成和维持的最主要自变量。
在文化路径中,最著名的学者是康灿雄。他用政治科学的方法对朝贡体系具有稳定性的原因给出了解释。他认为古代东亚存在一个以中国为中心的持久而稳定的等级制体系,它比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更为稳定。
首先,康灿雄对等级制的分析显得比较粗糙,没有像戴维·莱克(David Lake)那样对等级制的概念进行操作化。他主要关注的是等级制的维持,而非等级制的生成。其次,康灿雄没有将中华帝国具有的物质与观念(文化)因素进行分离,他研究的时期都是中国同时具有物质与文化优势的时期,因此无法说清楚导致东亚和平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再次,康灿雄对文化及合法性导致东亚和平的机制缺乏令人信服的论述。我们可以回顾一下历史。清朝初年,朝鲜内部存在强大的主张“北伐”的势力,并且这成为朝鲜官方理念的一部分;而日本在16世纪末丰臣秀吉统一之后,就已经树立了要取代中国的理想,并且付诸实践。朝鲜和日本的确是有进攻中国的动机的,儒家文化并没有内化成为朝鲜和日本的和平信念,因此文化导致东亚和平的核心机制存在问题。
制度路径是第三种对朝贡/藩属关系的解释。有学者创造性地用英国学派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国际机制视角来理解朝贡体系的存在。制度路径与功能和文化路径并非没有关系,朝贡制度本身就是中国文化的载体。尽管制度路径的相关成果非常丰硕,但对藩属关系生成的原因,其给出的解释依然是极其有限的。制度并非本质,只是表现形式;等级或者关系型权威,尤其是政治权威才是本质。
张勇进和巴里·布赞(Barry Buzan)借鉴英国学派国际关系理论,将朝贡体系看作是一个有自身社会结构的国际社会,是东亚地区一种历史和文化偶然产生的社会秩序,这种制度创新为国家间的合作问题提供了制度性的解决方案。他们认为,中国的霸权并不存在于其他国家的社会承认之外,并且霸权并非管理朝贡体系的不可或缺的制度。
张勇进和布赞的研究,拓展了英国学派的生命力。之前英国学派主要是关注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社会,而通过古代中国可以分析霸权与国际社会是如何得以共存的。
通过权力路径来解释藩属关系的生成,近几年刚刚兴起。权力路径给出的解释有两种特征:文化的作用被抽象掉了,即文化基本上不被当作自变量;中国与历史上的其他帝国并没有太多不同之处,帝国的等级制度并非中国所独有。在给出新解释的同时,权力路径似乎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因为权力并不能解释一切,国家之间的权力不平等是一种普遍现象,但权力不平等不一定导致等级制。
王元康的等级制理论以批判文化路径而著称。他认为朝贡等级制在根本上是由权力来支撑其运行的,儒家规则需要由霸权国的权力来支撑,中国的战略行为、崛起过程与其他国家没有太大区别。
王元康深受进攻性现实主义理论的影响,他的贡献之处在于打破了中国文化特殊主义的迷思,试图寻找导致朝贡/藩属关系形成的背后的本质因素,并且认为中国的霸权与世界历史上的其他霸权没有本质区别。权力路径毫无疑问是有很大贡献的,但仍然有很多遗憾。作者将中国的崛起过程与中国的国家行为(state behavior)联系起来,将宋朝、明初的历史经验推广成为古代中国对外政策的普遍规律。他认为古代东亚各国的行为是由它所处的权力结构所决定的,这与历史上的西方帝国相比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中国相对权力上升时会变得更加具有扩张性。
周方银曾经撰写过两篇关于朝贡/藩属关系生成的重要文章。在第一篇文章中,他通过博弈论解释了中国与周边小国之间的关系是如何达到均衡状态的。在这个博弈模型中,文化并不起作用,它既可解释受到儒家文化影响下的小国与中国的关系(如朝鲜),也可以解释非儒国家与中国的关系(如缅甸)。周方银认为,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的均衡状态并非自动实现。
周方银的贡献在于他实际上区分了朝贡/藩属关系的生成与维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并且集中于研究这种关系的生成原因,而非仅仅描述朝贡制度的特征。他创造性地解释了藩属关系的生成是一个在相互博弈中不断达到均衡的过程,而不是自动生成的,并且注意到权力与文化两个因素在朝贡/藩属关系形成的过程中都能起到作用。但遗憾的是,他的两个研究是彼此分开的,没有将权力、文化这两个因素置于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之中。
本文的分析框架以国际关系理论中的等级制理论为基础,对藩属关系生成的原因和过程提供一个完整的解释。长期以来,很多学者这样区分古代东亚的国际体系与欧洲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认为前者是一个等级制体系,后者是一个无政府体系,甚至认为等级制已经成为人们对古代东亚国际体系的定型印象(stereotype)。
关系型权威是衡量两国之间等级程度的关键指标。当中国(或中国的某一个政权)与另一个国家(也可能自称“中国”)之间完全没有关系型权威时,是零等级制状态,也就是完全的无政府状态。当中国对某一个小国有非常高程度的关系型权威时,实际上就已经成为莱克所说的另一种权威,即正式—法律型权威,那么此时就是完全的等级制状态。事实上,在古代东亚的国际体系中,完全的无政府状态有时是存在的,即中国内部分裂时或者当中国周边出现一个实力与中国能抗衡的国家时。但是完全的等级制却是不存在的,它就很类似于中国人常说的“天下体系”,这在历史上从未成为现实,只存在于古代中国民众或官方的想象或话语中。
本文认为,权力因素和文化因素对于古代东亚较高水平的等级制(即藩属体系或关系)的形成,同时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几乎没有疑问,儒家文化和礼制是促使等级制生成和维持其稳定的必要条件之一,其重要功能是限制主导国滥用权力和权威,确保权威得到合理的使用,同时规范附属国的义务与责任。
以中朝关系为例,在藩属关系建立和生成的过程中,权力以及强制的作用是很重要的。文化因素不可或缺,但体系内的其他因素可能会制约朝鲜与中国发展关系。明朝使用武力阻止朝鲜与其他政权建立藩属关系,而与自己建立藩属关系。藩属关系生成后,文化可以促进对其的维持,并且会逐渐形成一种“惯性”。新的朝代或政权必须通过武力或武力威胁,才能打破朝鲜与原来的政权或朝代之间的文化联系。例如,明朝使用威胁的方式切断了高丽与元朝的传统文化联系,清朝则通过两次战争切断了朝鲜与明朝的文化联系,只不过清朝在文化上对朝鲜缺乏吸引力,因此权力对权威生成的作用更加明显,它用了很长的时间才使得清朝与朝鲜之间的关系变得稳定起来。
基于此,笔者提出如下假设:周边小国与中国确立稳固的藩属关系的必要条件是中国确立在东亚国际体系中的优势地位,并且获得小国在文化上的认同,二者缺一不可。具体可分为两个小假设(如图1所示)。
假设一:中国在东亚国际体系中的权力优势地位,是与小国确立稳定的藩属关系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当中国没有优势地位时,藩属关系也可能出现,但极不稳定,容易受到其他大国的破坏。
假设二:对中国的文化认同与模仿有助于小国维护自己的国际地位、安全及国内统治的合法性,大国的文化吸引力有助于将权力转化为权威,小国对中国的文化认同是与中国确立稳固的藩属关系的不可缺少的条件。
本文的主要案例是明朝与朝鲜的关系,关于案例的选择,做以下三点说明。第一,选择研究明朝与朝鲜的关系,是因为要同时检验权力结构与儒家文化这两个因素对两国关系的影响。只有明朝与朝鲜的关系符合这个条件,明朝同时有强大的物质实力和文化吸引力,它与朝鲜的等级制程度是最高的。相比而言,宋朝只有文化实力而没有物质实力,元朝和清朝初年只有物质实力而没有文化实力,它们与朝鲜半岛的藩属关系都不如明朝稳固,这说明权力与文化两个自变量同时对主导国权威与等级制的提升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清朝入关之初,不具备明朝那样的文化吸引力,因此它不得不先用较强的强制手段来维护与朝鲜的藩属关系,之后再努力学习儒家文化,将与朝鲜的藩属关系制度化,获得朝鲜的认同,这个过程用了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此外,明朝虽然有强大的文化实力,但蒙古部落并没有主动模仿明朝的制度,因此明朝对蒙古部落不具有文化吸引力。尽管有的蒙古部落出于权宜之计臣服于明朝,但背叛是很常见的,双方不存在与朝鲜那样制度化较高的藩属关系。这些事实说明,文化吸引力对于藩属关系的制度化与稳定不可或缺。
第二,在检验文化因素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检验权力因素的不可或缺作用。权力因素在清朝与朝鲜藩属关系形成中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似乎不需要进行研究。但是即使是明朝这样具有文化吸引力的帝国,权力因素依然是不可或缺的。明朝的实力远远超过朝鲜,但如果明朝不主动对朝鲜施加必要的压力,朝鲜也不会自动成为明朝的藩属。尤其是明朝需要阻止朝鲜与其他强大帝国发展关系,并且阻止朝鲜在领土问题上对明朝提出非分的要求。同时,朝鲜并不会因为羡慕明朝的文化就选择自动成为明朝的藩属国,它可能选择更加自由的外交政策,因为藩属国要承担很多义务,尤其是背负经济负担。朝鲜之所以选择成为明朝的藩属国,并且学习明朝的文化并效仿其政治制度,是因为这样做可以使自己的国家利益最大化。
第三,为何不选择越南或者日本作为案例?本文想检验权力(即物质能力,尤其是军事能力)这个变量对藩属关系的生成的影响。在地理上,朝鲜半岛经常会位于两个强国之间:14世纪下半叶位于明朝与北元之间,17世纪上半叶位于明朝与后金之间。两个强国的权力对比,尤其是军事力量对比,对于朝鲜半岛的外交政策可能会有重要影响。越南的案例则不具备这种特点,因为越南在地理上不位于强国之间。日本就更不合适了,因为它从来没有成为中国的藩属国,中国对日本不存在政治权威。
综上所述,本文的目的是检验权力、文化两个因素对于藩属关系的形成都是不可或缺的,二者共同提升了中国对周边小国的关系型权威。比较而言,检验文化的作用比较容易,因为这是历史常识。当主导国不具备文化优势时,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权力(强制)因素的不可或缺作用,这一点也是历史常识;但当主导国具备文化优势时,我们就很难直接看出权力起到什么作用。根据本文如下研究会发现,明朝初年朝鲜对明、北元两大政权的政策,主要受到的是权力结构因素的影响,而非文化因素的影响。当主导国不具备权力优势时,藩属关系无法建立或者只能存在很短时间;当主导国不具备文化吸引力时,藩属关系可以建立,但很不稳定,只有到主导国具备一定文化实力时才会稳定。笔者拟对历史细节进行过程追踪(process trace),检验上述假设。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该理论只能适用于解释朝鲜与中国的关系。本文是为藩属关系及等级制的生成提供一个广义的解释,它可以解释中国之外的帝国的等级制的生成。笔者要研究的不是历史的微观细节,这是历史学家的任务,本文是要寻找某一类相似的历史事件反复发生的规律。
明朝初年与朝鲜半岛的关系,必须以当时东亚权力结构的变化作为分析的起点,也就是要先分析东亚霸权从元朝转移到明朝的过程。明朝刚刚建立时,朝鲜对明朝仅仅有朝贡行为,但双方的关系不符合本文对藩属关系的定义,直到15世纪初,朝鲜才与中国确立了稳定的藩属关系,即较高程度的等级关系。
1351年,中国的南方爆发了反对元朝的起义。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称帝,半年后派兵占领北京,元顺帝逃往蒙古草原,史称“北元”。北元皇帝拒绝承认明朝的正统地位,依然认为自己是合法的“天子”。这样,中国历史就进入了明朝与北元对峙、争夺正统的特殊时期。明与北元是当时东亚最大的两个行为体,它们的实力对比即权力结构决定着东亚国际关系的基本发展脉络。当时北元仍然非常强大,谷应泰在《明史纪事本末》中曾说:“又况顺帝北出渔阳,旋舆大漠,整复故都,不失旧物,元亡而实未始亡耳……引弓之士,不下百万众也,归附之部落,不下数千里也,资装铠仗,尚赖而用也,驼马牛羊,尚全而有也。”
为了消灭北元,朱元璋及明朝第三任皇帝明成祖朱棣,曾经发动数十次战争,双方互有胜负。1370年,元昭宗继位,北元实力很强大,一度出现“中兴”局面,朱元璋致信时曾说“君主沙漠,朕主中国”。
综上,从1367年朱元璋统一淮河以南,到1388年明军在捕鱼儿海之战中取得胜利,东亚的霸权从元朝完全转移到明朝用了21年。在这个过程中,1368年朱元璋占领北京,但1372年,明军在岭北战役中遭遇惨败,元朝有复兴的势头。1388年,明军消灭了元军的主力,明朝才完全成为东亚体系中的霸权国,权力转移完全结束。因此,本文将分阶段研究明、元之间的权力结构及其对明朝与朝鲜半岛关系的影响。
在这一部分,笔者将细致分析朝鲜半岛对中国两个政权的外交政策的变化过程,寻找哪些因素是导致藩属关系生成的必不可少的因素。
13世纪70年代,忽必烈通过武力威胁使高丽成为元朝的藩属。高丽人穿蒙古人的服饰,效仿蒙古人的生活习惯。两国之间的通婚与“贡女”制度使得两国统治阶层之间成为亲戚。高丽上层中有很多人与蒙古贵族有亲戚关系,成为这种制度的受益者,他们坚决支持元朝。高丽的统治阶层中出现了四种势力:王室、亲元的旧贵族、儒士(新贵族)和武将。其中,王室和旧贵族支持元朝,儒士和武将支持明朝。历任高丽国王,一般从小来到元朝,接受蒙古人的教育,然后再回国担任国王,因此对元朝文化比较熟悉。亲元的旧贵族大多是既得利益者,不少是宦官出身,长期掌控高丽各级权力。
元朝强大时期通过强制手段维护与高丽的藩属关系,但由于元朝本身没有汉族王朝那样的文化实力,所以不得不依赖于高压手段。到了14世纪中叶,元朝国内出现严重危机,南方起义爆发后,元朝对高丽的控制力明显减弱。
1368年,朱元璋称帝后不久,就遣使高丽,并致函:“自有宋失御,天绝其祀。元非我类,入主中国百有余年,天厌其昏淫,亦用殒绝其命……戡定八方,北逐胡君,肃清华夏,复我中国之旧疆……惟四夷未报,故遣使报王知之。”
此时,高丽与明朝并未建立藩属关系,双方外交关系非常不稳定。一方面,北元依然非常强大,它有能力不断地用软、硬方式,诱使高丽放弃对明朝的朝贡,迫使其恢复对元朝的朝贡。另一方面,此时高丽内部还有强大的亲元势力,它们是一个既得利益群体,会竭力阻止高丽国王与明朝发展关系。此外,这时明朝与高丽之间并非没有矛盾。元朝末年时,恭愍王乘元朝内部发生动乱,于1365年以武力占领了辽东半岛大片土地。1368年明朝取代元朝之后,自然要求收回这些土地,这是高丽非常不愿意的。高丽要求明朝承认这些土地属于自己的“既成事实”。
有趣的是,1368年时,恭愍王事实上并没有真正地对明朝“事大以诚”。恭愍王暗中与北元的丞相有一些往来,而且他没有立即将元朝颁授给高丽国王的金印上缴给明朝。金印象征着元朝对高丽的支配权,如果高丽不把它交给明朝,说明高丽依然在名义上接受北元的支配,显然高丽国王当时对此是犹豫不决的,不愿意得罪北元。然而,1370年,徐达、李文忠率领明朝军队大败元军,使得高丽国王认为元朝已经无法能够保护自己,因此放弃了幻想。两个月后,他将金印交给明朝,象征着断绝与元朝的政治关系。可以看出,明朝与元朝两个大国的关系,对明朝与高丽的关系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明军在战场上的战绩直接影响着高丽对明朝的态度。
1368—1372年,明朝的力量是强于北元的,这一期间高丽与明朝的关系更为亲近。然而,在1372年的岭北之役中,明朝遭遇了惨败,在这样的背景下,北元皇帝提出“中兴”的口号,并且要求高丽恢复与北元之间的藩属关系。
高丽对明朝政策的变化,比较明显地体现在两国之间的战略协作上。元朝灭亡后,生活在耽罗岛上的蒙古人并没有撤离。在恭愍王看来,将岛上的蒙古人赶走,可以削弱高丽亲元力量,有利于自己巩固王权,并且有利于向明朝表示忠诚。因此,1370年开始,恭愍王三次向明朝征求意见,准备占领该岛。
然而,就在恭愍王显得比较犹豫之时,1372年明军在岭北战役中遭遇惨败。此时,朱元璋认为,可以借助高丽来打击蒙古人,因此他催促恭愍王配合明朝的军事行动,尽快进攻耽罗岛上的蒙古人。
当然,朱元璋对恭愍王非常不满,严厉批评其不忠,甚至威胁要进攻高丽。恭愍王被迫在明、元之间选边站。最后他还是不得不选择站在了明朝一边,决定进攻耽罗岛上的蒙古人。
1374年,高丽的亲元派旧贵族暗杀了恭愍王,高丽国内各派力量争夺权力,年仅10岁的恭愍王义子辛禑被立为新国王。亲元派的旧贵族大肆迫害儒士,将其流放或者杀害。年幼的辛禑王试图延续在元、明之间的骑墙政策,不敢得罪任何一方。北元的军事力量扩展到高丽土地附近,切断了高丽与明朝的联系。在亲元派的要求下,辛禑王决定不再向明朝朝贡,转而恢复与元朝的关系。高丽恢复使用元朝的年号,1377年北元正式册封辛禑为高丽国王。
当然,辛禑王并不敢得罪明朝,并没有断绝与明的所有往来,而且不断向朱元璋道歉。高丽国王尽管不再向明朝朝贡,但并没有放弃明朝的封号。1378年,高丽政府甚至一度停止使用元朝的年号,再次决定使用明朝的年号。
不过,这种友好关系持续时间不长,恭愍王时期遗留下来的领土问题到了辛禑王时期更加激化。从1379年开始,双方因为领土和边界问题矛盾逐渐公开化。双方彼此派遣了大量的间谍,高丽积极备战。不过,1383—1384年,双方关系有所缓和。这是因为,1382年,明军占领云南,并在与漠北蒙古主力军队的作战中取得了一些胜利,元朝再次被削弱。高丽统治集团看到明朝在不断壮大而产生恐惧,不得不缓和与明朝的关系,向明朝进贡了大量的金银。然而,1387年,双方的冲突再次激化,演变成为战争。1387年,朱元璋对大臣说,“以铁岭北东西之地,旧属开元……铁岭之南,旧属高丽人民,悉听本国管属。疆界既正,各安其守,不得复有侵越。”
为应对高丽的挑衅,明朝采取经济制裁与武力威胁相结合的手段。明朝找借口故意设法增加高丽的经济负担,不断施加压力要求高丽向明朝进贡战马。当高丽拒绝这样做的时候,就以此为借口威胁进攻高丽;当高丽同意这样做的时候,明朝又会找借口说战马的数量不够,或者质量不高,继续对高丽施加压力。
1387—1388年,发生了两个非常重要的历史事件,彻底改变了明朝与北元的关系,也彻底改变了明朝与高丽的关系。1387年,朱元璋派20万大军,进攻北元丞相兼太尉纳哈出,纳哈出被迫投降,明朝获得了大量的人口并且完全控制了辽东半岛。1388年4月,蓝玉在捕鱼儿海大败北元军队,尽管北元皇帝侥幸逃脱,但其很多大臣、贵族都成了俘虏。从此北元再也无法与明朝抗衡,此战标志着明朝在东亚的霸权地位已经完全得到了巩固。
捕鱼儿海之战不仅改变了东亚权力结构,也根本性地改变了明朝与高丽的关系,高丽国内的亲明势力大大增强。在北元强大的时候,高丽的武将不可能有机会展现自己的能力,地位很低;而现在北元被削弱,高丽失去了北元的保护伞,就必须依靠武将来保护自身安全。
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影响朝鲜半岛与明朝关系最主要的自变量,其实是东亚权力结构。权力结构就是大国之间的权力对比,即明朝与北元之间的权力对比,明朝皇帝不断通过战争手段来实现在东亚体系的主导地位。明朝与北元之间的权力对比,直接影响了高丽及朝鲜国内的政治,也影响了它对明朝的政策。尽管体系层次的因素不能解释一个国家在某一个具体的时间执行什么政策,但当体系层次的因素出现剧烈变化时,小国的外交政策一定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其影响。14世纪中叶,由于元朝本身衰落,高丽与元朝的关系相应变得不稳定,并且元朝对旧贵族的庇护能力也有所减弱。此时,恭愍王想扩大自己的权力,必然要削弱旧贵族的势力,而其手段显然就是依靠新贵族来反对旧贵族。随着新贵族力量的壮大,高丽国内亲明的势力也就增强了,有利于推行亲明的外交路线。事实上当时高丽的统治者对于发展与明朝的关系曾经是非常犹豫的,高丽对明朝并未完全“事大以诚”。
1388年,明朝消灭了北元军队主力并确立了在东亚霸权国的地位,但朝鲜与明朝的藩属关系并不是立即就确立的,双方关系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朝鲜一直在主动学习明朝的文化,但学习的目的有明显的实用主义态度,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双方建立藩属关系的复杂和曲折过程。新古典现实主义认为,长期而言,国际政治的结果大体反映的是国家之间的权力分配;但就短期而言,我们很难根据纯粹的体系层次因素来预测一个国家的外交政策。
藩属关系的确立有两个重要标志:某个周边国家向中国朝贡并表示臣服与忠诚,而中国则要对该国国王进行册封。当李成桂宣布朝鲜对明朝“事大以诚”之后,明朝皇帝却并没有立即对李成桂进行册封,而是态度消极。这是因为当时双方之间存在领土争议,双方都宣称辽东半岛是自己的领土。明朝要求朝鲜先放弃辽东半岛,之后才会对其册封。这样朝鲜面临着两个选择,是保全领土还是接受明朝的要求?此时朝鲜国内有很多人反对在领土问题上对明朝让步,宰相郑道传就是代表人物,他甚至还瞒着明朝招抚女真人以壮大朝鲜力量。直到1398年郑道传被杀,以及1401年朝鲜太宗李芳远在两次“王子之乱”中取得胜利并且继承王位之后,朝鲜才正式承认辽东半岛属于明朝所有,最终确立了与明朝的藩属关系。当然更重要的是明朝施压的结果。
那么,朝鲜为何宁愿放弃大片领土,而希望接受明朝的册封呢?笔者认为,这主要是由两个层次的因素导致的:体系层次上,行为体希望维护自己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单元层次上,统治者希望维护其国内政治的稳定,以及维护统治的合法性。对于朝鲜来说,这些可能比领土更加重要。
明朝与朝鲜外交政策的最重要的目标,都是要维护自己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以及保障自身的安全,这与防御性现实主义者的理论观点是一致的。朝鲜模仿中国的文化,同时选择放弃领土换取与明朝的友好关系,其最重要的动机,就是要维护和提升自己在东北亚国际体系中的地位。更具体地说,朝鲜追求建立一个“小中华”。
明朝与朝鲜各自对维护合法性的需要,即双方的国内政治因素,是导致双方建立藩属关系的单元层次上的原因。当时明朝与朝鲜都面临着合法性的问题。明朝的合法性问题,主要有两个:第一,明朝皇帝要和元朝皇帝争夺合法性,这是体系层次上的合法性,这个问题在1388年已经基本解决;第二,明朝内部也存在合法性问题,即明成祖朱棣“靖难之役”夺权即位的合法性问题,这是单元层次的合法性,属于国内政治因素。而朝鲜也面临着两个合法性问题,都属于国内政治中的问题:一个是朝鲜王朝本身的合法性问题,即李成桂取代王氏高丽是否具有合法性,二是朝鲜内部的王位继承问题。关于合法性问题对朝鲜—明朝双边关系的影响,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明朝建国初期,北元军队还非常强大,随时可能复辟。因此,为了证明自己更加具有合法性,明朝需要拉拢高丽,高丽对明朝的臣服与忠诚有利于明朝彰显自己的合法性。因此在1388年之前,在合法性这个问题上,明朝是有求于高丽的。不过,此时明朝对合法性的追求,并非决定双方关系的主要自变量。真正起决定因素的,是明朝与北元之间的权力对比,尤其是军事实力对比。
1388年,明军决定性地打败了北元,巩固了其作为霸权国的地位。此时,明朝与北元之间对合法性的争夺已经基本结束,因此明朝暂时不会面临合法性问题;而朝鲜则开始面临合法性问题,开始对明朝有所求,李成桂非常急迫地要得到明朝的正式册封,从而证明取代王氏高丽的合法性。1388年李成桂政变之后,明朝立即给予承认,但并没有立即对其进行正式册封。有学者研究了原因,认为明朝是在故意拖延对李成桂的册封。
然而,朱元璋死后,形势发生了变化。明朝皇帝又一次面临合法性的问题,转而有求于朝鲜。这是因为,燕王朱棣发动了“靖难之役”,建文帝朱允文在这场战争中屡屡战败,并且缺少战马,因此他向朝鲜请求帮助,希望提供战马。
燕王朱棣夺取权力后,李芳远认为朱允文对自己的册封已经没有任何价值,因此他要求得到明成祖朱棣的册封。朱棣认为,这是一个能够证明自己有合法性的好机会,因此立即答应了李芳远的请求,这样两国的藩属关系才正式确立。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在明朝霸权地位不稳固的时候,明、元双方的权力对比对于朝鲜半岛与明朝的关系至关重要;当明朝已经确立其霸权地位时,朝鲜对国际地位的追求,以及明朝皇帝与朝鲜国王各自对于合法性的需求,是导致两国藩属关系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
本文并非纯历史研究,而是从国际政治理论的视角来探寻历史规律,不仅具有国际政治理论的意义,而且也有现实政策的意义。
本文提出的是一个国际政治理论,解释的是藩属关系,即较高程度的等级关系生成的规律。本文不仅可以解释明朝与朝鲜之间藩属关系的生成,也可以解释其他中国朝代与朝鲜之间藩属关系的生成,还可以解释中国与越南等其他典型藩属国之间的关系。唐、辽、元、清这四个朝代都曾经对朝鲜半岛国家使用武力,并在此基础上恩威并施使得朝鲜半岛国家与自己建立藩属关系。其中,辽、元、清都是非汉族建立的政权,它们建立之初都缺乏文化吸引力,无法有效通过文化手段来实现藩属关系的制度化,因此不得不较多地依赖强制手段。辽在11世纪初曾通过军事压力迫使高丽臣服,但很快随着辽对高丽控制的减弱,两国之间的藩属关系就悄无声息地结束了。金由于一直忙于发动对南宋的进攻,并没有主动地通过武力来迫使高丽向自己臣服,因此高丽一直没有与金建立藩属关系,《金史》中几乎没有双方往来的记载。比较而言,唐、宋、明三个朝代有较强的文化实力,因此相对容易地得到朝鲜半岛国家的认同,但朝鲜半岛每次与中国建立藩属关系都不是自动的,中国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强制手段。唐朝时期朝鲜半岛三国都以各自的利益算计为基础发展与唐朝的关系,高句丽拒绝臣服于唐朝,百济先利用再背叛唐朝,新罗是唐朝的盟国但在领土问题上与唐朝龃龉不断甚至一度兵戎相见。北宋刚建立后,高丽就遣使祝贺并使用北宋年号,接受北宋的册封。但由于北宋实力弱小而且与高丽距离遥远,无法像唐朝、明朝那样对朝鲜半岛提供军事保护,因此这种关系非常短暂即消失了。明朝与朝鲜半岛关系则如本文呈现,更为复杂曲折。就朝鲜一方而言,它主动学习中国文化是为了得到中国的支持,提升自己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维护国内统治的稳定与合法性,这是理性选择。
本文的研究与之前的很多研究不同,就是因为本文是从国际政治学理论的角度来观察古代东亚国际体系的变化的。本文对藩属关系生成的过程进行了一个跨层次分析。之前的所有相关解释,都假定了某个国际结构已经既定并且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在此基础上直接研究中国和周边国家各自的外交政策。但东亚国际结构并非常量,而是经常发生剧烈的变化,大国权力此消彼长,任何一个政权都必须通过战争或强制手段来获得和维持中心地位。藩属关系出现的重要前提,是东亚出现一个稳定的并且实力明显超过其他任何国家的霸权国。而当霸权国不存在的时候,稳定的藩属关系也无法维持。
当东亚霸权结构稳定后,朝鲜与中国的藩属关系也不是自动生成的,周边国家有多种外交政策选择,不一定选择成为中国的藩属。即使是唐、明这样文化吸引力很强的朝代,也没有少用强制手段,唐朝曾数次直接出兵半岛并灭掉其政权,明朝曾对半岛政权进行武力威胁迫使其放弃领土要求。除了强制手段,文化手段对于中国历代王朝也必不可少。其中清朝是非汉族朝代学习汉族传统文化最成功的一个朝代,朝鲜对清朝的态度先后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就说明了文化对于藩属关系生成的重要作用。不过,当主导国衰落时,即使它有很强的文化实力也无法维持藩属关系;或者当中国没有意愿去积极地维持藩属关系时,朝鲜也会脱离中国的束缚。藩属关系的本质是一种政治关系,尤其类似于联盟关系,主导国要主动推动建立并努力维持。
对于朝鲜而言,成为中国的藩属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维护和提升自己在东北亚国际体系中的地位。朝鲜与明朝有领土争端,因此朝鲜在保障领土与提高国际地位二者之间面临选择。如果朝鲜选择拒绝放弃领土,就意味着可能要遭受明朝的进攻,导致其在东北亚的地位的下降,同时国家安全受到威胁;如果选择提高自己的地位,那么它就必须要放弃部分领土。最后朝鲜选择了放弃领土。除此之外,朝鲜国王之所以要与霸权国建立藩属关系,也是为了维护其国内合法性,包括政权合法性和统治者个人合法性;而对于明朝来说,同意与朝鲜确立藩属关系,也关乎其政权合法性和统治者个人合法性,而后者更为重要。
藩属关系只是等级制的一种形式。古代中华藩属关系与历史上其他地区的帝国主导的等级制相比,是既有共性也有特性。共性在于任何等级制都离不开主导国的强制手段;特性在于中国(尤其以唐朝、明朝、清朝为典型)能够聪明地软硬兼施,在藩属关系建立后以儒家文化为基础建立一套话语体系和制度,以维持其稳定存在,这样就减少了强制手段需要支付的巨大成本。但在任何时候,东亚的权力结构本身的稳定以及必要时中国对朝鲜的约束和武力保护,依然是这种关系能够维持的重要原因。本文弥补了康灿雄等级制理论的缺陷,详细论述了中国是如何综合运用两种手段的。
当然,从历史学的角度看,本文所研究的事实也是之前一些中国历史学家所忽视的。历史学家主要关注的是朝贡制度的特征与形式,而忽视了是什么力量提供了这种制度,或许他们可能认为这一点并不需要研究。但事实上,这并非一个自动的过程,朝鲜这样的周边国家希望获得更大的独立性,同时获得领土等更多的利益,它不一定要严格地臣服于中国。即使是明朝这样的典型中华帝国,权威也不是自动获得的,必须同时使用强制与文化手段才能获得权威。
尽管本文研究的是古代东亚的国际关系,但是对当今中国的外交政策也有重要启示,当代中国可以学习自己在古代成功崛起的经验。中国崛起包含多重含义,目前中国正在实现经济实力的崛起,但中国更重要的使命应该是提升自己的国际领导力,打破美国的霸权秩序和不合理的旧秩序,重建国际政治新秩序。从学术意义上讲,中国的崛起就意味着中国对周边国家的等级制的提升,或者说中国提升在东亚地区的合法性,获得周边国家对自己的权威的承认,打消周边国家对中国意图与实力的顾虑。仅仅提升权力,不意味着崛起;提升权威才是崛起。正如阎学通所说,中国实现民族复兴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拥有世界范围的广泛国际政治支持。
本文研究的启示是,对小国的经济援助不是导致古代东亚藩属关系生成的因素,单纯的文化因素也无法实现权威和等级制的提升,而权力因素(强制手段)和文化手段的同时运用才是等级关系生成的必要条件。如果中国仅仅为周边国家提供经济援助和文化支持,那么就无法提升这些国家对中国合法性的认可程度。在中国不明确向周边国家提供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周边国家只能依靠美国来保障自身的安全,继续成为美国应对中国崛起的棋子,至少不会自动地站在中国一边成为中国崛起的依托。这样中国崛起的使命不仅无法实现,中国的安全环境也依然无法改善,结构性矛盾和“安全困境”继续加剧。
建立秩序不能缺少权力手段,而维持秩序可以重点使用经济、文化或意识形态手段。中国正在努力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而美国正在维持以联盟体系为基础的旧秩序,这是两种不同的任务。美国主要是使用经济援助手段并强化意识形态输出,而中国的重点应是权力和文化手段并用,权力手段不能缺失。当下,中国的任务不应只是一味地搞经济援助、大力推动公共外交、建立孔子学院、强调文化软实力,这样只会事倍功半、成效不佳,无法自动提升周边国家对中国权威的承认,不足以从量和质上改变东亚地区的国际格局,更难以实现国际秩序的合理化。
由衷感谢《国际政治科学》杂志编辑部阎学通、陈琪、徐进、孙学峰、漆海霞、曹玮等老师,以及匿名评审人的宝贵建议,同时文章还得到了胡伟星、张勇进、任晓、石乐凡(Uwe Steinhoff)、何立仁(Ian Holliday)、郭全凯(Kai Quek)、冯康云(Courtney Fung)、陈拯、杨原、杨倩如、王铭、王斌范、王泉伟、苗中泉等学者的意见与批评,文中存在的问题与错漏均由本人负责。
戴维·莱克在《国际关系中的等级制》一书中,对“无政府”的假设提出了质疑,认为国家之间存在着“关系型权威”,这种权威反映出了主导国与附属国之间存在等级状态,双方交往的频度与深度是衡量等级制程度的指标。等级制的核心概念是关系型权威。权威不同于权力(power)和强制(coercion),强制主要是通过威胁和使用暴力的手段实现的。权威同样以暴力或武力为后盾,但权威具有权力行使的正当性,行为体A对B具有命令的权利而行为体B对A的命令有顺从的义务,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有明确的认识。详见David Lake,
藩属关系的意思就是弱小的一方尊重强大的一方,强大的一方怀柔和保护弱小的一方,也就是史学界经常说的“事大”与“事小”。Song Nianshen, “‘Tributary' from a Multilateral and Multilayered Perspective,”
此处之所以不使用“朝贡关系”这一术语,是因为其外延要比“藩属关系”大得多。“朝贡关系”基本上没有边界,很难做出明确严格的界定。古代中国与周边任何一个国家的往来,都可以被称作“朝贡关系”。但实际上双方交往的频度可能非常低,中国对该国并没有太高的关系型权威。
例如明朝皇帝曾以对等的方式称呼铁木尔帝国国王,清朝曾经默认浩罕国的自治权。见Joseph Fletcher,“China and Central Asia, 1368—1884,” in Fairbank ed. ,
David Lake,
David Kang,
阎学通有过类似阐述,不结盟有两种,一种是跟两个竞争的大国都不结成同盟,第二种是和两个大国都结成同盟。见阎学通《中韩结盟是“时代趋势”》,《领导文萃》2015年第2期,第25页。
有学者已经对二者进行了区分。详见花勇《国际等级体系的生成、功能和维持》,《国际政治科学》2011年第3期,第127—154页;高婉妮《国际政治中的等级状态?评国际关系中的等级制》,《国际政治科学》2010年第1期,第112—113页。除了莱克之外,还有一些学者研究过等级制的生成,如Ian Clark,
肯尼斯·沃尔兹(Kenneth Waltz)区分了国际政治与外交政策理论,国际政治理论解释的是国际关系领域内反复出现的重大事件,例如战争的不断发生。详见Kenneth N. Waltz,
除了本文的列举,还有一些解释也属于功能路径,如陈尚胜认为朝贡关系出现的原因是中国要保卫边疆的稳定与安全。陈尚胜:《试论清朝前期封贡体系的基本特征》,《清史研究》2010年第2期,第86—94页。但这种解释明显有问题,因为清朝初年边界的安全已经有强大的军事实力作为保障,朝贡体系对这种安全性的获得并没有太多实质贡献,因此安全并非主要因素。
John King Fairbank ed. ,
John K. Fairbank and Ssu-yü Teng, “On the Ch’ing Tributary System,”
John King Fairbank ed.,
Wang Gungwu,“The Rhetoric of a Lesser Empire: Early Sung Relations with Its Neighbors,” in Morris Rossabi ed.,
Zhang Feng,“Rethinking the ‘Tribute System’: Broadening the Conceptual Horizon of Historical East Asian Politics,”
除此以外,张锋还指出,费正清模型的逻辑存在缺陷,简单地研究清朝一个朝代无法解释朝贡体系在不同朝代的巨大差异。详见Zhang Feng,“Rethinking the ‘Tribute System’,”pp. 558-560。对费正清模型提出批评的文献还有John E. Wills,“Tribute, Defensiveness, and Dependency: Uses and Limits of Some Basic IdeasAbout Mid-Qing Dynasty Foreign Relations,”
Takeshi Hamashita,
有学者指出,古代中国与周边国家并没有建立过真正的贸易体系。见武心波《日本与东亚“朝贡体系”》,《国际观察》2003年第6期,第60—66页。当然,也有学者认为,朝贡体系与朝贡贸易其实是两回事,二者应该分开研究,见祁美琴《对清代朝贡体制地位的再认识》,《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6年第1期,第49—52页。
相关研究可见祁美琴《对清代朝贡体制地位的再认识》,第49—52页。
牛军凯:《朝贡与邦交———明末清初中越关系研究(1593—1702)》,博士学位论文,中山大学,2003年,第79—80页。汪晖也曾经对滨下的理论提出过简单批评,见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第1580—1581页。
Zhang Feng,“Rethinking the ‘Tribute System’,” Broadening the Conceptual Horizon of Historical East Asian Politics,”
还有一些研究也可以算作“周边视角”,如Wang Yi-T'ung,
David Kang,“Getting Asia Wrong: The Need for New Analytical Frameworks,”
David Kang,
Zhang Yongjin,“The Tributary System as International Society in Theory and Practice,”
Ibid., p. 33-36.
Wang Yuan-kang,“Managing Regional Hegemony in Historical Asia: The Case of Early Ming China,”
Wang Yuan-kang,“Managing Regional Hegemony in Historical Asia: The Case of Early Ming China,”pp. 151-153.
详见Wang Yuan-kang,
Zhou Fangyin,“Equilibrium Analysis of the Tributary System,”
布兰特利·沃马克(Brantly Womack)曾经批评了周方银的模型,并且提出了不对称结构模型,这是权力路径的另一个典型。他的一个核心观点是,中国在东亚始终占据中心地位,这是其对外关系的基础。Brantly Womack,“Asymmetry and China’s Tributary System,”
周方银、李源晋:《实力、观念与不对称关系的稳定性———以明清时期的中朝关系为例》,《当代亚太》2014年第4期,第29-54、36页。
这样的文献非常多,例如William A. Callahan,“Sino-Speak: Chinese Exceptionalism and the Politics of History,”
David Lake,
Jane Burbank and Frederick Cooper,
Yuen Foong Khong,“The American Tributary System,”
正如莱克所言,权威和等级制不是常量,而是变量,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其程度或大或小。David Lake,
关于“天下体系”,详见赵汀阳《天下体系:世界制度哲学导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
正如莱克所言,在等级关系中,关键问题是限制统治者对权威的滥用。若B将权威授予A,则相应地B必须要确信其所授权威会得到合理的使用,因此A必须承诺限制其权威,使B可接受并信赖之。如果一个国家与其他小国交往时只依靠强制而不是权威,那么它就成为了帝国主义者。David Lake,
莱克指出,统治者实施暴力的能力(无论是否实际实施暴力)对于支撑或维持权威非常必要。即使B承认自己有服从A的命令的义务,但B也有可能会违反某些规则。“一项义务仅仅制造了一种对服从的期望,但这并没有产生或要求绝对的服从。”例如政府要用强制手段惩罚逃税者。David Lake,
例如,唐朝后期时新罗停止向中国朝贡,宋朝无力与高丽维持藩属关系,明朝建立初年经历了近30年才与朝鲜建立了稳定的藩属关系。
Derek Beach and Rasmus Brun Pedersen,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十《故元遗兵》,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49页。
《明太祖实录》卷119,洪武十一年六月壬子。
赵现海:《洪武初年明、北元、高丽的地缘政治格局》,《古代文明》2010年第1期,第91页。
张献忠:《试论高丽辛禑王朝对明朝和北元的“骑墙”外交》,《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第90—91页。
参见舒健《高丽与北元、明关系中的几点问题考述》,《华人时刊旬刊》2014年第6期,第275页。
喜蕾:《元代高丽贡女制度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年,第185—281页。
赵现海:《洪武初年明、北元、高丽的地缘政治格局》,《古代文明》2010年第1期,第94页。
于晓光:《元末明初高丽“两端”外交原因初探》,《东岳论丛》2006年第1期,第140—143页。
[朝]郑麟趾:《高丽史》卷39,《恭愍王世家二》,载《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0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第18页。
详见伍跃《外交的理念与外交的现实》,载陈尚胜主编《儒家文明与中韩传统关系》,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43-l44页。
《明太祖实录》卷37,红格钞本,国立北平图书馆藏,第749—750页。
[朝]郑麟趾:《高丽史》卷41,《恭愍王世家四》,载《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0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第68—70页。
张辉:《“铁岭立卫”与辛禑朝出师攻辽》,《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3年第1期,第20页。
舒健:《高丽与北元、明关系中的几点问题考述》,《华人时刊旬刊》2014年第6期,第276页。
张帆:《明朝与朝鲜的关系》,载蒋非非、王小甫等著《中韩关系史》(古代史),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268—274页。
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前编卷上,《高丽史·恭愍王世家》,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9—24页。
《明太祖实录》卷75,洪武五年秋七月庚午;赵现海:《洪武初年明、北元、高丽的地缘政治格局》,《古代文明》2010年第1期,第96页。
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前编卷上,《高丽史·恭愍王世家》,第24页。
赵现海:《洪武初年明、北元、高丽的地缘政治格局》,《古代文明》2010年第1期,第96页。
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前编卷上,《高丽史·恭愍王世家》,第28—40页。
[朝]郑麟趾:《高丽史》卷43,《恭愍王世家六》,载《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0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第86—87页。
[朝]郑麟趾:《高丽史》卷133,《辛禑王列传一》,载《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2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第396—406页。
《明太祖实录》卷151,红格钞本,国立北平图书馆藏,第2378—2379页。
同上书,第397—414页。
《明太祖实录》卷187,红格钞本,国立北平图书馆藏,第2807—2808页。
《明太祖实录》卷190,红格钞本,国立北平图书馆藏。
[朝]郑麟趾:《高丽史》卷137,《辛禑王列传五》,载《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2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第482页。
同上书,第466—478页。
《明太祖实录》卷121,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966—1967页。
舒健:《高丽与北元、明关系中的几点问题考述》,《华人时刊旬刊》2014年第6期,第278页。
栾凡:《北元与高丽的外交关系及其文化情结》,《社会科学战线》2014年第3期,第9页。
Jeffrey W. Taliaferro, Steven E. Lobell, and Norrin M. Ripsman,“Introduction: Neoclassical realism, the state, and foreign policy,” in Steven E. Lobell, Norrin M Ripsman and Jeffrey W Taliaferro, eds. ,
[韩]郑容和:《从周边视角来看朝贡关系》,《国际政治研究》2006年第1期,第74页。
明朝初年朝鲜曾阻止日本室町幕府与中国建立直接的关系,后来朝鲜又成功阻止明朝册封丰臣秀吉为日本国王,朝鲜的理由是日本是“悖论国”。同上书,第75页。
[韩]郑容和:《从周边视角来看朝贡关系》,《国际政治研究》2006年第1期,第84页。
[韩]郑容和:《从周边视角来看朝贡关系》,《国际政治研究》2006年第1期,第84页。
类似观点见Song Nianshen,“‘Tributary' from a Multilateral and Multilayered Perspective,”
阎学通:《道义现实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国际问题研究》2014年第5期,第128页。
杨原以苏联在其盟友中影响力的衰落为案例,论证大国只一味地积累实力而不积极运用实力为他国提供安全保障,那么大国的实力积累得越强大,它所面临的国际环境就会越恶劣,反对它的国家就会越多。杨原:《武力胁迫还是利益交换?大国无战争时代大国提高国际影响力的核心路径》,《外交评论》2011年第4期,第116页。
阎学通是中韩结盟的倡导者,认为中国可以把韩国拉在自己的一边,至少让它在中美之间保持等距离外交。详见《阎学通:中韩结盟是“时代趋势”》,财经网,2014年12月8日,来源:http://comments.caijing.com.cn/20141208/3769338.shtml。同时他质疑对外经济援助的作用,认为应该削减经济援助。见王琳《阎学通:中国应增加对外军事援助,减少经济援助》,第一财经网,2016年1月11日,http://www.yicai.com/news/4737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