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政治科学,2017, 2(4): 90-123
俄罗斯民粹主义的历史比较*
费海汀
 
【摘要】  由于时间和空间的巨大跨度,“民粹主义”这一概念有着极其复杂的内涵。对历史上的民粹主义与当代的民粹主义现象进行比较研究,将有助于深入认识并解释这一政治现象。而历史与现实的比较,往往必须经历一条特殊—普遍—特殊的发展途径。以俄罗斯为例,其民粹主义研究的发展过程就依循了19世纪发生了俄国民粹派运动—俄国民粹派运动属于民粹主义现象的一支—当代俄罗斯存在民粹主义现象—对俄罗斯民粹主义现象进行历史比较这一逻辑。本文在分析俄罗斯的民粹主义现象时将依据上述逻辑,从民粹主义诉求公平的主体、公平的具体内涵以及达到公平的途径三要素入手,分别对19世纪俄国的民粹派思想家与当代俄罗斯政治领袖普京思想中的核心内容进行研究,并对二者之间的异同进行比较。本文发现,二者都面临俄罗斯悠久的专制主义传统和西方民主制度在社会政治改革领域失效的双重阻碍,但同时又在客观条件、主导者和影响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当代俄罗斯的政治领袖很有可能在部分继承了俄国的民粹派运动传统的基础上,在与之不同的层次和领域发展出新的形式。
【关键词】  民粹主义 ; 俄国民粹派运动 ; 俄罗斯政治 ; 普京

【Abstract】 
 

在探讨近年民粹主义浪潮对世界的影响时,必须首先回答一个问题:什么是民粹主义?“民粹主义”一词有两个来源。英文语境中的“民粹主义”(populism)一般用来特指19世纪末美国的人民党运动。俄文语境中的“民粹主义”(народничество)则一般用来特指19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俄国民粹派运动。在英语中,“民粹主义”一词也被用作翻译俄国的民粹派运动;而现代社会科学所使用的“民粹主义”概念则主要来自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英语世界政治学者的定义,其内涵与人民党及民粹派的原始意义已有了很大区别,它既可以指代一种政治修辞、一种意识形态,也可以指代一种社会运动,更为经常的是还被用来指代一种政治策略。不过时至今日,“民粹主义”一词早已无法完全概括被冠以此名的各种现象。现代社会所使用的“民粹主义”一词,更类似于具有某些特点的标识,而非总结、概括或定义。

既然民粹主义由于其时间和空间的巨大跨度导致了它极其复杂的内涵,那么探讨历史上与当代民粹主义的共同特征将有助于我们认识并解释这一政治现象,从而对它可能的发展方向、发展范围、发展程度作出前瞻性的判断。但问题在于,历史上的民粹主义运动和当前世界政治中的民粹主义现象是否还存在关联?是否能用民粹主义在历史上的演变来解读当代的民粹主义现象?

为了解答这一问题,加深对民粹主义概念的理解,本文将以俄罗斯的历史与现实为例,对比历史上和现实中民粹主义现象的异同,通过对历史的分析来观察当今世界民粹主义潮流的特征与走向。

一、文献综述与研究方法
(一)苏联—俄罗斯民粹主义研究的转折

关于俄国的民粹主义,《历史学辞典》给出的定义是:“民粹主义是19世纪下半叶俄罗斯平民知识分子具有的一种意识形态或发起的社会运动。其变种包括乌托邦式的农民、村社和社会主义。民粹主义运动分为两个主要流派:革命民粹主义(революционное народничество)及自由民粹主义(либеральное народничество)。总的来说,其思想体系中的核心环节是俄罗斯非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1

而莫斯科大学出版的《19—20世纪初俄国史》则对俄国的民粹主义有着如下的描述:“在大改革后的俄罗斯,民粹主义成为解放运动的主流。它建立在一系列关于俄罗斯‘独特’的、绕过资本主义阶段达成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的论断基础上。这种思想在俄罗斯出现的客观条件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不足以及村社的存在……俄国的民粹主义有着极其广泛的政治光谱,它不仅包括革命民主主义,也包括温和自由主义,甚至包括保守主义思想……作为一种社会运动的民粹主义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其标志是运动的首倡者提出‘为人民利益而斗争’的任务目标。因此这一时期的民粹主义者坚信,所有社会问题都应该采取激进的方案,即由革命组织(民粹主义组织)领导、依靠人民大众的力量、通过革命的方式解决。”2

那么,在当代俄罗斯是否存在民粹主义政策、民粹主义现象或民粹主义倾向?19世纪俄国的民粹派运动与当代俄罗斯政治是否又存在某种关联?实际上,从“俄国民粹派运动的研究”到“俄罗斯民粹主义现象的比较研究”,二者之间并非一蹴而就,相反,存在着一个漫长的过程。从“俄罗斯的民粹主义”到“民粹主义在俄罗斯”,中间必须经历一个“俄国民粹主义”一般化的过程——必须以一般性的民粹主义现象为桥梁,连接历史上和当代的俄罗斯民粹主义现象。这一过程在苏联学界对民粹主义的研究史中体现得尤为充分。

直至20世纪50年代,俄苏学界一般将民粹主义等同于俄国的民粹派运动,并将这一运动理解为一个单纯的历史事件。学界的研究与争论也基本是围绕民粹派运动的性质及其与早期马克思主义的关系而展开的。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欧美学界开始将民粹主义作为一种普遍性的政治现象进行研究,苏联学界也逐渐接受了这一观点。此时苏联的国际政治学者中亦有人开始推出介绍西方民粹主义现象及其研究的作品。3同时霍罗思也将俄国的民粹派运动看作一般意义上民粹主义的一种变体,并尝试以此为框架分析发展中国家的民粹主义现象。4其典型代表是1983年出版的《哲学百科词典》。该《词典》中混合了民粹主义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和一种发生于当代西方世界的政治现象的定义,将其描述为:(1)小资产阶级—农民阶级意识形态,常见于资本主义不发达地区;(2)保守主义—浪漫主义的政治思潮,常伴有煽动民众及蛊惑性的口号。这一类民粹主义常发生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国家。5此时的苏联学界虽然已经开始研究一般意义上的民粹主义,并尝试将俄国的民粹派运动归入全球民粹主义浪潮的范畴,但学者们仍然只将其看作一个历史事实,并不承认苏联存在民粹主义现象,更不可能还残余或延续了历史上的民粹主义传统。

(二)20世纪90年代的俄罗斯民粹主义研究

20世纪90年代以后,俄罗斯学界的认识开始出现了微妙的变化。一个非常显著的标志就是他们真正开始将民粹主义作为一种普遍性的政治现象进行理解和研究,并尝试探索其在俄罗斯存在的可能性。

早在1993年集合众多政治学者的观点编著的《政治学:百科全书》中,民粹主义就被定义为“一种以不切实际的承诺、蛊惑性口号和其他形式确保在大众中赢得支持的活动。现代政治中的民粹主义者即向民众献媚的活动家”。6

而在学界的研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是1994年亚历山大·马利科所作的《民粹主义——民主的障碍》一文。7马利科断言,在当代俄罗斯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法律领域,民粹主义早已四处蔓延。他将民粹主义的特征描述为:(1)形成于具有一定民主机构和程序的国家,特别是具有选举权;(2)常在缺乏政治法律文化的阶层间传播;(3)在社会出现危机和其过渡时期,在多数人感受到生活环境的恶化和不稳定时会尤为显著;(4)常服务于政治极端主义;(5)常脱离民众的实际利益和需求,给民众以诸多不切实际的期待和幻想;(6)充满了反理性的因素,对社会经济现象的理解肤浅,因此很容易在缺乏知识和信息的民众中传播;(7)充满了各种蛊惑性的、偏激的论调;(8)民粹主义与大众民主不同,是一个负面的现象。

马利科认为,在1985年以前,在全能政体之下并不可能存在民粹主义活动的空间。同时他将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及俄罗斯的人民代表在竞选时对选民作出的各种巨大而不切实际的承诺都视作民粹主义兴起的标志。随后为各次选举组成的竞选集团、全民公投等政治行为更是民粹主义活跃的表现。而其中最“脱离实际利益和需求”的表现是极左派“复兴苏联”的选举口号。马利科提醒到,民粹主义的传播和运用是如此之广泛,以至于即使一些真诚希望改善人民生活的政治家也会推出许多民粹主义的口号和政策。由此,民粹主义极易从人民民主的良好愿望倒向多数人的暴政,其具体体现就是立法领域的民粹主义现象。8

简而言之,马利科将民粹主义定义为民主政治的一部分,认为它是民主政治发展不充分的表现,特别常见于转型中的国家和地区。其逻辑自然也就会表现为,一旦民主政治发展充分,民粹主义现象也就会随之消失。实际上马利科所描述的民粹主义与一般性的民粹主义概念存在距离。他对民粹主义的描述基本脱胎于对苏联—俄罗斯转型10年的经验性总结,同时他对民粹主义的批判也是对俄罗斯民主政治潜在威胁的警示。

这一态度在苏联解体后的10年中几乎没有发生过很大的变化。在2001年罗斯托夫大学与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合作编写的《政治学辞典》中,虽然加入了对民粹主义概念诞生及演变过程的描述,但依然将民粹主义划分为“现实的”(реальный)和“投机的”(спекулятивный)两种。9作者将民粹主义理解为在社会发生危机或变革时期实行的某种政策,其目标是努力实现平等理念,使各社会阶层都获得同等的机会。现实的民粹主义以民众利益为理论依据,追求对统治阶层进行限制;投机的民粹主义则以迎合民众为主要特征,其目标是树立某种权威或政策的合法性。

彼得堡大学教授巴拉诺夫在其2001年出版的著作《现代政治科学中对民粹主义态度的演变》中指出,当代俄罗斯的民粹主义是由深刻的社会危机所引发的,两个直接原因是对既有价值观的严重失望和对剧烈社会变化的排斥。10巴拉诺夫将当代俄国政治中的民粹主义现象理解为苏联社会民主化进程中遇到的问题,因而历任领导人的政策中都不可避免地带有民粹主义的色彩。例如,戈尔巴乔夫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频繁深入的基层考察,如同一种现代意义上的“到民间去”运动;而他所倡导的外交“新思维”则是在国际关系领域实施民粹主义政策。这一时期民粹主义潮流的直接获益者即通过人民代表制度及全民公决忽然崛起的叶利钦。很明显,无论是公开讨论政治问题,还是直接诉诸民众意见等行为,都显示着叶利钦比戈尔巴乔夫更加激进的平民主义风格。1993年选举时期出现的典型具有民粹主义风格的另一位领导人则是日里诺夫斯基,他依靠草根特色与民族主义口号为自己赢得了大量选票。巴拉诺夫认为,1996年的总统大选更是证明了民粹主义在俄罗斯的迅速发展。依靠选取前的造势,叶利钦将自己几乎为零的支持率迅速提升到了赢得选举的水平线以上。他在选举之后营造的个人崇拜态势和大开各种空头支票的行为,更是民粹主义政治策略的极佳注脚。

至于普京执政之后俄罗斯的民粹主义倾向,巴拉诺夫将其分为极右、中右、中左、极左四个派别进行论述,右的一方注重民族主义论述,而左的一方则追求对分配方式进行改革。他们共同的特点是在“爱国主义”问题上能够达成共识,普遍追求建立一个强大的俄罗斯国家,而仅仅是在发展重点和途径方面有分歧。

不过,巴拉诺夫虽然承认了当代俄罗斯政治中民粹主义现象的存在,但在述及19世纪与当代俄罗斯民粹主义现象间的关系时,他却认为俄语中的“民粹”和英语中的“民粹”看起来相似,却并不能等同。俄国是民粹派运动由于传播范围不广没能获得广泛支持,最终又在政治斗争中遭遇失败,并没有足够的政治实践机会,因而大多数西方和俄罗斯学者今天所使用的民粹主义概念,其历史根源应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的人民党运动。巴拉诺夫认同了俄国民粹派运动是一般意义上民粹主义现象的具体体现,也肯定了当代俄罗斯政治中民粹主义现象的存在,但他未能摆脱苏联研究传统的影响,仍将俄国的民粹派运动视为一个单纯的历史事件,未能继续对二者进行深入的历史比较。

以上学者和作品的观点基本代表了当代俄罗斯学界对一般民粹主义现象的两种典型理解:(1)这是一种常见于转型或社会剧烈动荡时期的政治现象;(2)这是一种操控民众的政治技巧。不难发现,即使在这两种典型理解之间,也存在着一个重心转移的过程。

(三)俄罗斯民粹主义研究的发展

2009年,穆西欣在《政体》杂志上发表了《民粹主义:政治的结构性特征还是残缺的意识形态》一文。11穆西欣在文中探讨了民粹主义、大众、精英、人民和人民主权等众多概念之间的关系。相较于10年前的研究者,此文对民粹主义的理解已不再仅仅局限于警示,而是对民粹主义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理论探讨,同时也突破了对民粹主义纯历史性、地域性的研究传统。

穆西欣同样承认民粹主义在当代俄罗斯的存在。他首先将民粹主义理解为精英与大众间冲突制度化的结果。他认为,在各种社会群体都远离权力中心时,他们会实际处于一种“被代表”的状态,从而孕育了某种“政治中间人”的角色来对政策进行解释和评估。换言之,民粹主义实际上是人为的,是为了动员“人民”而被“政治中间人”所制造出来的。但民粹主义已经日益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它迫使主要政党和政治领袖都开始尝试建立自己的民粹主义话语体系。

穆西欣指出,以往的民粹主义研究多见于对具体政策或口号的分析,但实际上民粹主义不是一种“实践性”的意识形态,不可能提出连续性的和系统性的纲领来解决政治问题。民粹主义本身是碎片化的、不确定的,因此必然依附于其他各种意识形态的内核之上。因此在对其进行政治分析时,不应急于给各主要政党或政治领袖贴上民粹主义的标签,而是应该关注所分析的政治主体是否只是诉诸民粹主义的手段,而其思想内核却依然是其他意识形态。

可见,经过20余年的发展,俄罗斯研究者对民粹主义的理解开始趋于理性,分析的重心也开始逐渐从民粹主义产生的背景与原因向作为一种政治手段的民粹主义转移。更加值得注意的是,此时俄罗斯的政治学者已经开始警示,民粹主义虽然无法单独建构一种意识形态,但它可能将“以民意为衡量一切的标准”这类简单而激进的价值理念渗入各种其他既有的意识形态之中,从而使之产生异化。

而在对“作为一种政治手段”的民粹主义进行分类的作品中,年轻学者吉洪诺娃作出了非常有价值的尝试。12她在自己2011年完成的学位论文中,将当代俄罗斯的民粹主义现象分为6类:(1)流氓无产阶级的民粹主义(Люмпен-популизм); (2)社会边缘人的民粹主义(популизм маргиналов); (3)霸权的民粹主义(гегемонистический популизм); (4)智力的民粹主义(интеллектуальный популизм); (5)臣属的民粹主义(подданнический популизм); (6)知识分子的民粹主义(интеллигентский популизм)。流氓无产者民粹主义的代表人物为日里诺夫斯基,边缘人民粹主义的代表人物为利蒙诺夫,霸权民粹主义的代表人物为久加诺夫,智力民粹主义的代表人物为亚夫林斯基,臣属民粹主义的代表人物为普京,知识分子民粹主义的代表人物为梅德韦杰夫。

其中霸权的民粹主义将国家或某个阶级认定为推动发展的主要动力,它通过操纵整个社会政治阶级的不满情绪来建构自己的政治话语。而臣属的民粹主义,吉洪诺娃认为其是最为符合俄罗斯的现实、最能体现民众不满情绪的一类,即对当前政治体制及其工作效率的强烈失望与反感。这类民粹主义一方面具有历史基础,另一方面也完全延续了俄罗斯的政治文化。知识分子的民粹主义则是对前者的一种延续,通过相互补充而非权力的继承和领导风格的复制来确保权力体系的广泛性、稳定性、适应性和竞争力。

不可否认,吉洪诺娃的分类方式存在很大的模糊性和修改空间。显然,她直接使用了民粹主义的方法来分析每一位当代俄罗斯主要政治人物的政治理念,而未对这一理论工具的适用性进行足够的考察与说明。但其独特价值在于对俄罗斯政治现象的直接观察与经验性概括。这一分类可使我们对民粹主义在俄罗斯政治光谱上的存在情况有一个直观概念。更为重要的是,她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研究视角:应该结合俄罗斯历史与政治文化对民粹主义进行研究,对不同时代的俄罗斯民粹主义进行历史比较。

(四)民粹主义研究的发展逻辑及研究方法

如果将苏联—俄罗斯学界的民粹主义研究史进行简化,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一个逻辑:19世纪发生了俄国民粹派运动—俄国民粹派运动属于民粹主义现象的一支—当代俄罗斯存在民粹主义现象—对俄罗斯的民粹主义现象进行历史比较。本文的论述也将依据这一逻辑展开。

按照上述俄罗斯学界对民粹主义及俄国民粹派运动的理解,至少还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民粹主义是一个超越历史与地域的普遍性政治现象;

(2)俄国民粹派运动是民粹主义现象的一个具体体现;

(3)民粹主义在当代俄罗斯的存在符合定义中对其背景和特征的描述。

因而,民粹主义是完全“可能”存在于俄罗斯的,并且应该与19世纪俄国的民粹派运动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关键在于,它是以什么形态存在的,与历史有何联系,将来又会如何发展?

不难发现,上述多种对民粹主义现象的定义都提示了它的某种共同特征:民粹主义内部天然包含了一种“朝向民众”的价值判断,一种对“民众”的向往或期待,以及依靠“民众”来达成目标的行为模式。从这些材料中亦可得出关于民粹主义表现形式的一般规律:某个群体生活在不公平的社会状态中,同时对现有解决问题的方案感到失望,要求采取新的(常常是激进的)、独特的、内生于这个群体的解决问题的方案来达到某种公平的社会状态。如果对民粹主义的特点进行一个尝试性的归纳,那么至少可以得出两点结论:

(1)民粹主义通常包含“民众”与“民粹”两个核心概念;

(2)民粹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将“民众”作为行为合法性的唯一来源,将“民粹”作为自己的行动目标和准则。

民粹主义由不公平引起,其最终目标也是要消除不公平,达到公平。因此在分析民粹主义的表现形式的过程中,至少应该包含三个要素:诉求公平的主体、公平的具体内涵以及达到公平的途径(图1)。当然,这三个要素并非解答一切民粹主义问题的答案,但它们却能够成为继续追问的起点。从主体角度看,必须回答,民粹主义者认为谁遭受了不公平,是什么引起了这种不公平。从公平的内涵角度看,则必须回答,什么是公平,人(或之前遭遇不公平的群体)何以能够达到公平。从方式角度看,问题则在于,如何达到公平,又应该如何维护公平。

图1
民粹主义的研究要素

二、19世纪俄国的民粹主义
(一)历史背景及比较对象的选择

要对俄罗斯不同历史时期的民粹主义现象进行比较,首先必须面对的是比较对象的选择问题。俄国的民粹派运动并非一个偶然现象,也绝非一股单纯的社会思潮。它植根于19世纪盛行于俄国的社会心理,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情绪。同时,俄国的民粹派思潮引发的民粹派运动,无论对19世纪沙皇政府的内外政策,或是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俄国革命运动,都产生了巨大的实际影响。

早在19世纪初,在俄国的各派思想理论中就都已存在某种民粹主义的色彩。例如“官方的人民性”(Теория официальной народности)理论创始人乌瓦洛夫(Уваров С.С.)追求沙皇与人民通过宗教的直接联系,倡导将“东正教、专制制度和人民性”作为俄国政治的根基。而贵族知识分子则形成了“斯拉夫派”(славянофилы),追求俄国不同于西方的独特发展道路,认为在斯拉夫民族的历史和天性中就蕴含了未来社会发展的动力。

狭义的俄国民粹派运动,即“革命民粹主义”,是指以19世纪60年代初土地平分社(Земля и Воля)、各种革命小组(кружки),以及19世纪70—90年代以民意党(народная воля)、黑土平分社(черный передел)、劳动解放社(освобождение труда)为代表的各类革命民粹主义组织发起的社会革命运动。广义上的俄国民粹派还应包括19世纪70年代以后以阿勃拉莫夫等人为代表的“自由民粹主义”(也称“改革派民粹主义”),甚至包括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社会革命党。但二者同时都宣称自己继承了民粹派思想家形成于19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的理论遗产,继承了他们对封建专制制度的反抗及对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质疑。

由此可知,要以19世纪为例,选取俄罗斯历史上的民粹主义现象与当代进行比较,至少存在两种不同比较对象的选择。一种是以沙皇政府作为比较对象,另一种是以俄国的民粹派思想家与革命家作为比较对象。

但在实际上,沙皇政府即使推出了一些让权于民的政策,其过程也是相当勉强和艰难的,它从本质上并不重视民众的价值和力量,并不重视为民众营造一个公平的生活状态或公平的政治参与机制。因而无论从表现形式上的“诉求公平的主体”“公平的具体内涵”“达到公平的途径”三要素来看,还是从根本上是否将“民众”作为行为合法性的唯一来源、将“民粹”作为自己的行动目标和准则来看,沙皇政府的政策都与民粹主义格格不入。

在对俄国政治中的民粹主义现象进行历史对比时,与其采用比较对象的身份作为决定性的标准,不如将这个重要的标准确定为比较对象所追求的根本目标和面对的时代问题。可以说,政治理念常常尝试从理论上为现实问题找出答案,因此对于这种政治理念的分析也只有在具体的时代、社会和现实中才会得到完整的呈现。其中,又尤以19世纪“60年代思想家”的理论能呈现出民粹主义理论最完整的形态。

因此,本文将选取1830—1880年以赫尔岑、巴枯宁、拉夫罗夫、特卡乔夫四位俄国民粹派思想家为代表的俄国民粹主义理论相对明确清晰的时期,来梳理俄国民粹派思潮的思想内涵。

(二)俄国民粹派思想家概述

总结赫尔岑的思想特征是:现有的土地分配方式构成了俄国农民不公平生活状况的主要内涵,因此,公平的含义就是要解放农民及土地,并依靠村社实现土地的共同占有及分配(图2)。农奴制决定了现存土地的分配方式,而专制制度和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则无力也并无意愿打破这种分配体系。但在斯拉夫农民的传统组织村社中,由于保存了共同占有土地的“公平的”分配方式以及直接民主的管理方式以维护“公平”,为创造及维护一个公平的土地分配方式创造了条件,因而未来社会也应当建立在斯拉夫村社的基础上。达成的方式就是建立自由联合的斯拉夫联邦。

图2
赫尔岑的思想概述

巴枯宁虽与赫尔岑是同代人,其理论的成熟时期却较赫尔岑为晚,并以1850—1860年被流放的10年为清晰界限。1850年前他的思想与理论都与赫尔岑非常接近。1860年后则有了更进一步的思考。他提出,现代世界体系中,经济情况的不平等并不断扩大早已是事实。由于经济情况先天的不平等,导致劳动者任何争取权利的努力都只是空谈,所有的劳动者都已处在被剥削和压迫的生活中,不能获得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自由。现代国家作为权力的集中体现与最高表现形式,正是造成劳动者不公平境遇的直接原因。由于现代国家遵循权力的原则,所以必然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实行对内剥削、对外扩张的政策。所有类型的国家皆无例外。因此要创造一个公平的社会秩序,就必须首先摧毁国家。而摧毁国家与权力之后,则可以通过自下而上组建世界联邦的方式来维持这一公平的秩序(图3)。

图3
巴枯宁的思想概述

拉夫罗夫的政治思想基本成型于19世纪70年代前后,以第一版《历史信札》的出版为标志,因而在他的思想中能发现许多赫尔岑与巴枯宁的影响。但拉夫罗夫对制度的理解却有别于二者,他认为,制度不过是人类理想化的产物,是一种社会形式。理想化本应体现人类理性的发展与进步,却经常被误用,成为强者掠夺弱者并维持掠夺行为的工具,使其无法建立一种弱者与强者之间自愿、理智、有保障的交换关系,也就是无法建立一种公平的社会秩序,其典型例子就是契约、法与国家。因而他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是依靠批判思考的个人,通过理想化的过程,表达受损群体的意愿,推动合法改革,完善法律与国家体系;另一种则是直接通过扩大参与范围、增加参与频率、自由组合的方式使每件契约的订立都能达到最大的共识(图4)。

图4
拉夫罗夫的思想概述

在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后,以特卡乔夫为代表的俄国新一代民粹主义者重新将目光转向俄罗斯农民的生活状况以及在俄罗斯发动革命的可能性。相较于19世纪60年代的理论家,特卡乔夫对既有制度、民众的质疑程度都大为加深,他认为在当前的制度下不存在合法改革的可能性,在民众保守的生活状态中也不存在启蒙的可能性,更不可能在它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公平的社会秩序。他认为,某个阶层在革命活动中的角色取决于它的客观环境、对周围环境的态度及其社会理想,因而应该由具有进步社会理想的少数人领导具有不满情绪的多数人进行社会革命及革命国家的建设。在摧毁一切既有制度之后,同样应当由少数革命者通过发展工厂与贸易、宣传与教育的方法打破多数民众保守的生活环境和生活状态,帮助他们建立进步的社会理想,规划理想的社会生活(图5)。

图5
特卡乔夫的思想概述

(三)俄国民粹派思想的传承与演变

在俄国民粹主义运动兴起之初,赫尔岑关注的群体是俄国农民。人们对这一群体的描述天然就带有多重属性:它既是一个民族的主体组成部分,又是一种社会阶层;既是一种政治身份,也是一种经济生产关系,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某种历史传统的象征。从民粹主义思想家的论述看,在这多重的属性中又尤以民族和社会属性最为重要。很快,这一群体的民族属性迅速发展,逐渐从俄国农民扩展为更大范围上的斯拉夫农民。但在运动发展的第二阶段,这一群体的民族属性开始淡化,社会属性得到加强。以巴枯宁为代表,俄国民粹主义者关注的群体开始越过民族与国家的边界,向其他国家和地区具有同样社会问题的群体扩散,开始关注欧洲工人运动。而在运动发展的第三阶段,俄国民粹主义者诉求公平的主体内涵再次发生变化并出现分化。以拉夫罗夫为代表的一派继续关注世界工人运动,而以特卡乔夫为代表的一派则开始转变态度,重新把大部分的精力转回到俄国农民的革命问题上来。可见,民粹主义诉求公平的主体,其内部的多重属性之间本身就存在张力,但总的来说可见一个从民族属性向社会属性的转向。

而解读俄国民粹主义诉求公平的主体的社会属性,理解他们对于公平概念的认识,还需从其社会理想入手。而相较于对民族与民族国家的态度,俄国民粹主义者社会理想的演变则要稳定得多。从赫尔岑时期到特卡乔夫时期,其基本要求都是发动以村社为模板的社会革命,以期实现土地、生产资料的重新分配、共同占有与共同劳动。但对比赫尔岑与特卡乔夫的社会革命纲领不难发现,后者多出了许多新的内容,这部分内容可以被认为是巴枯宁与拉夫罗夫在公平概念的内涵与层次上进一步发展的直接反映。

巴枯宁对于俄国民粹主义社会理想的最大贡献,在于他首先论证了“不平等先于制度和秩序存在”这一命题,并且使得公平具有了更丰富的层次。一方面,在国内,不公平表现为人自出生就开始了,除先天体力与智力之外,还被强行安排了经济条件的不平等,于是不平等就具有了一种时间的层次,可以在代际间不断固化并加强。另一方面,在国外,不公平则表现为一个国家除地理位置、人口数量、地形、气候等自然条件之外,同样被强行安排了不公平的国际秩序,强国与大国可以任意干涉他国内政,使其不可能按自己的意愿发展,于是不平等就具有了一种世界的层次,可以按某些国家的意愿不断维持并深化。基于这样的思考,巴枯宁也意识到,要想改变当前不公平的社会状况,必须首先改变已经广泛存在的经济不平等,继而才能为所有人在经济上、社会上、政治上的自由发展、自由选择创造条件,虽然这在当前的政治制度与世界秩序中都是极难实现的。

拉夫罗夫在公平理论上的贡献则在于,他提出了在既有制度与秩序中可实现的公平理想。他同意巴枯宁关于不平等先于制度存在的论证,并进一步提出,既然在当前的制度与秩序中已然广泛存在不平等,那么公平就不应再是对于所有人都具有相同含义的一个绝对概念,它应该成为一个相对变化的、专门为保护弱者而存在的概念。只有存在现阶段“不平等”的公平,才能达到未来对所有人都“平等”的公平。对于民族和国家而言,公平也应该是为保护小国、弱国免于大国欺凌而制定的一种规则,因而它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国家中都具有不同的含义。并且由于客观条件的变化,不同时代中某一地区、民族或国家的公平概念也是可能出现变化的。在拉夫罗夫看来,公平是对二者间关系的一种描述,这两者既可能是在横向上与其他民族或国家的对比,也可能是在纵向上与自己历史的对比。任何一个主体,只要在对比之下认为自己已处于弱势的地位,就可以要求享有公平规则的保护。而一旦两种不同的公平规则出现冲突,拉夫罗夫认为,就需要诉诸本时代的公平规则了。

至于达成公平社会秩序的途径,俄国民粹主义思潮的理论家最初就意识到,单纯改变政治制度是无效的,必须同时进行社会革命以改变早已广泛存在的不平等状态。而在承认不平等先于制度存在的前提之后,发动社会革命的愿望就表现得更加强烈。但反观俄国民粹主义的政治构想,无论是斯拉夫联邦理论、世界联邦理论或是公平国家理论,都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俄国民粹主义对诉求公平的主体存在一种政治的想象,完成的却是社会革命的目标。他们希望通过这一群体中的某些特质发动并完成社会革命,并建立某种政治制度以维持革命后的社会秩序。换言之,政治革命只是完成社会革命的一个必要步骤,即认为政治的国家是居于社会严格限制之下的一种最低限度的存在,仅仅执行保护社会存在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

以赫尔岑为例,在这一时期俄国民粹主义的理想中,社会革命和政治革命几乎是并行并重的。无论是村社社会主义或是斯拉夫联邦,其基础单位都是斯拉夫村社。而村社代表的就既是一种生产关系,又是一种社会秩序,同时也是一种政治制度。同时不难发现,尽管对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感到失望,赫尔岑的政治革命主张仍然是在村社中推行更加直接的民主管理与政治参与,以期对权力进行限制。

到了巴枯宁时期,俄国民粹主义思想家开始对村社的完美性产生怀疑。巴枯宁主张必须发动社会革命以完成对村社的改造,使其成为一个内部平等的自由人的联合。根据这一逻辑,社会革命的重要性超过了政治革命。毕竟政治革命只是为了避免现行权力与制度阻碍社会革命的开展,而社会革命才是真正能达成公平社会秩序的手段。而由于巴枯宁对权力与制度的极不信任,他的政治革命理想已不再是限制权力,而是摧毁一切既有制度,摧毁既有的权力运行机制,并在此基础上以内部平等的村社为基础实行自由联合,建立广泛的世界联邦。虽然这一构想并不能完全消除权力的存在,但可以发现,它已经变为一个自下而上层层授权的、松散的、没有任何约束力与强制力的组织了。

拉夫罗夫对社会革命的理解与赫尔岑、巴枯宁都不尽相同。他认为人类理性的发展完善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最终途径,因而启蒙大众、教育大众的社会革命的重要性自然居于最优先的位置。但在大众的理性尚未得到充分发展之前,社会革命的理想却需要政治革命来代为执行。正如前文所述,拉夫罗夫认为权力不过是人类理性的产物,因此理所当然可借由人类的理性加以完善。因此他主张向既有的权力和制度中引入更多保护弱者的公平规则对其进行改造。一方面依靠批判思考的个人表达大众的诉求;另一方面则回归契约的本义,以更广泛、更频繁的参与来追求契约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共识。

相对于三位19世纪60年代的思想家,特卡乔夫对政治革命的重视更加显著。但这并不意味着特卡乔夫放弃或不重视社会革命,他对政治革命的重视更多是由于政治革命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仔细观察特卡乔夫的社会革命与政治革命纲领,也可以发现俄国民粹主义的一般特征。特卡乔夫的政治革命理想虽然经常提及要利用政治国家、政治权力与政治制度,但实际上却完全没有为任何制度与程序留下空间。他所追求的依然是对权力与制度的改造,追求少数革命者与多数大众间越过制度的直接对话与沟通。特卡乔夫与拉夫罗夫理论的不同之处在于,他认为少数革命者才是权力唯一可能的改造者,而不是广大虽然利益受损却并不能意识到问题所在、也不具有“正确社会理想”的大众(表1)。

表1
俄国19世纪60年代民粹派思想家理论比较

三、当代俄罗斯政治中的民粹主义
(一)诉求公平的主体

那么,在当代俄罗斯政治领袖的思想和行为中,是否存在民粹主义“诉求公平的主体”“公平的具体内涵”“达到公平的途径”三个要素?如果存在这三个要素,又能在何种程度上证明当代俄罗斯政治的民粹化程度?

以其中最有影响力的普京为例。从普京在2000—2004年、2004—2008年、2012年至今三个任期内的公开演讲、文章及国情咨文中可以发现,虽然由于自身职务和指向群体的限制,他所关注的群体几乎都是俄罗斯全体国民,但其群体概念中的不同侧重之间依然存在一些比较明显的特征差异和一个比较完整的演变过程。在普京的概念中,俄罗斯全体国民这一群体仍可分为与官僚体系相对的人民、与国家相对的民间社会等不同侧面。其中,关键变量是这一群体的属性问题,即人民与国家的关系。

在普京2000年执政前后发表的文献中,“主体”概念中的重要元素都已出现。在谈到俄罗斯人民时,普京将其看作国家的伙伴、官僚体系的对立面。例如,他谈到改革应该由一个强大的国家推动,同时由人民加以配合。13同样在这些文献中,普京也提到“大多数人民群众比许多政治家更富有理智和责任心”。14而在国情咨文里,普京则期望民间社会能成为“国家真正的伙伴”,同时由于政府总是“从一个极端跑到另一个阶段,对社会要么视而不见,要么过分干预”,导致民间社会的发展并不充分。15可见在这一时期,在普京的概念中,国家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基本是平衡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普京在处理人民与国家的关系时,总体上还是偏向于鼓励人民自发支持建设并服从于一个强大的国家。例如,在《千年之交的俄罗斯》一文中,他曾从反面指出:“大多数俄罗斯人更习惯于通过国家和社会的帮助与支持,而非自己的努力、主动性和事业来改善自己的处境。”16而在国情咨文中引用斯托雷平的话来论述个人自由时,普京则委婉地从正面指出,个人的自由和权利都应该和国家结合起来。斯托雷平在阐释“自由”(свобода)的概念时,使用了更古老的“自由”(вольность)一词,原话为“真正的自由建立在公民自由、国家意识和爱国主义之上”。17

在2004—2008年的执政周期内,特别是“别斯兰事件”发生后,普京的群体概念则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2005年的国情咨文中,普京对作为人民对立面的官僚体系进行了更加严厉的批判,将其称为“封闭、傲慢的集团”,甚至是“官僚主义的反动势力”。这些官僚的危险之处则在于他们会不断加深政府与社会之间的隔阂,使国家机关无法再直接听取民意。

普京关于群体的概念的最大变化则出现在人民与国家的关系方面。2004年,普京强调,人民必须“通过民主国家的机构和民间社会”,才有权、有能力保证国家在未来几年发展和维护政治基础和精神基础的稳定。但在2005年,他却引用了俄罗斯哲学家伊利英(Ильин И.А.)的文章来证明“国家权力有着自己的边界”,不应过多干涉人民的生活;普京还引述斯托雷平的前任——更加温和的维特(Витте С.Ю.)的话来证明“国家与其去创造(民间社会),不如去补充,真正的创造者是全体公民”。18可见,2005年之后的普京在使用“俄罗斯人民”的概念时,更加倾向于强调人民的整体性与历史的连续性,同时在人民与国家的关系中选择了更加重视人民的意愿和作用。

2012年重新执政前后,普京再次发表了一系列文章与讲话来确立自己的政治纲领。总体而言,此时普京的观念已开始重新趋近于执政初期。一方面,他对官僚体系的批判依旧严厉,将其斥为“就连形式上的民主也要侵占,且恬不知耻地以权谋私,瓜分属于全体人民的社会财富”。普京强调,20世纪90年代的政治精英蔑视百姓利益,奉行派系斗争和半封建状态的利益输送。19

在人民与国家的关系方面,普京不再从国家的角度强调国家应该为社会服务,而是从公民的角度强调公民应该为国效力,更注重于强调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他将公民的责任感和爱国主义并称为“政治凝聚力的基础”,并强调公民追求个人利益有其边界,不能逃避社会责任,必须将个人的生活与工作同周围的人、同全体人民的目标和国家的利益联系起来。20公民则必须做好准备定期在国家事务上花费时间与精力。21

纵观三个执政周期内普京的“俄罗斯人民”的概念,不难发现,虽然“人民”的概念在与国家的关系方面不断发生变化,但在与官僚体系的关系方面却是非常稳定的。三个时期,普京都坚定地显示出了自己的反建制主张,明确地将人民放在官僚体系的对立面,一以贯之地批评官员群体封闭、僵化、不倾听民意,阻碍了国家和人民的直接对话与合作。

(二)“公平”的具体内涵

普京对“公平”的理解或强调,在三个执政周期内同样经历了一个变化的过程。普京对“公平”概念的理解主要基于他不同时期所提出的主要政治—意识形态任务。

2000年,普京宣示,必须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来应对各种威胁和挑战,保障自由。具体而言,普京将国家和人民间的关系解释为:必须学会利用国家这个工具来保障个人自由、事业自由、民间社会机制的发展自由(свобода личности,свобода предпринимательства,свобода развития институтов гражданского общества);同时也只有国家能够捍卫公民自由、政治自由和经济自由(гражданские,политические,экономические свободы)。22

这两种定义的出发点分别是“个人”与“国家”。从个人的角度,普京认为“自由”包含个人自由、事业自由、民间社会机制发展自由三种自由。“个人自由”主要是指个人依据自身意志、不受国家与社会干涉的自由;“事业自由”主要是指利用自己的财产和能力合法进行经济活动的自由;“民间社会机制发展自由”则是指个人在民间社会中的合法行为不受国家干涉的自由。从国家的角度,则是指国家公民的行为以及国家的政治行为、经济行为不依赖外国,不受其他力量操控,能够按照自己意志进行的自由。根据普京的总结,具有保障个人层面的三种自由,才能使个人和社会免于专制与独裁;具有保障国家层面的三种自由,才能为人民的幸福生活和国家的繁荣创造条件。

换言之,即这两个角度各自的三种自由都尚未完全得到保护。由此不难发现,普京对“自由”的解释有着明确的指向性:在国内必须解决专制主义传统遗留的问题和独裁的威胁;在国外则必须摆脱对其他国家的依赖,独立地按照俄罗斯的国家意志行动。

在2004—2008年的任期内,特别是在2005年,普京在国情咨文中用了相当大的篇幅重新阐释了自己的政治理念,甚至将对政治价值的探讨放在了开篇的重要位置。但此时普京论述的重点已经从“自由”转向了“公平”(справедливость)。文中普京首先从反面否定了对公平的平均主义理解(夺走一切、分掉一切,все отнять и поделить),继而从正面论述说,公平就是对所有人而言,发展、成功、追求美好生活的机会广泛而均等(открытие широких и равных возможностей развития для всех,успеха для всех,лучшей жизни для всех)。23

换言之,即指当前在俄罗斯,每个人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并不均等,还存在阶层差异且差异在日益固化或扩大。这对部分群体来说,是享受特权、垄断公共资源且超越法律;对普通人群体而言,是发展的选择面狭隘、竞争的平台并不平等;对丧失劳动力的群体来说,是得不到国家的保障和扶持。因此普京也进一步将“公平”的含义具体解释为:(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人平等享受公共服务和信息,平等接受违法制裁;(2)人人平等地参与竞争、选择工作,平等地按劳取酬,自由支配财产;(3)丧失劳动力的人和贫困的人可得到救助;(4)不封闭,人人都能平等地接触到世界其他国家的信息、知识和技术。

2012年重新当选总统前后,普京再次在公开发表的7篇文章和当选后的国情咨文中阐述了自己理解的政治目标。与2000年、2005年的国情咨文不同,普京的论述都以回顾20世纪90年代民主制度的发展史开篇,继而直接转向了对民主制度建设方向的探讨。这一时期普京的政治理念或可以“秩序”来予以概括。普京指出:“国家已经度过了至关重要的复兴和巩固时期,现在我们的任务是建设一个富庶、安定的俄罗斯”24,而这一任务的一大障碍则在于“民间社会已经准备好要参与(政治生活),但我们国家的素质却落后于这一要求”,因此“我们应当革新我们的民主机制,使其能够‘容纳’社会日益增长的积极性”。25

普京发展民主制度的理念概括说来有三点:(1)关注发展直接民主;(2)使人民可有序地进入权力机关;(3)赋予人民“不断影响权力机关及决策”的能力,即监督权与评价权。可见,普京在这一时期主要指向的问题是无法体现民意,或对民意反应迟缓的代议制民主、封闭的官僚体系,脱离监管、缺乏沟通与反馈的权力机关和人民无法表达意愿因而走向极端主义的现象。

(三)达到公平的途径

在普京设想的理想的“达到公平的途径”方面,其演变过程中各阶段的特征就更加具体而鲜明。

在2000年首次执政之前,普京就在《千年之交的俄罗斯》一文中谈论了自己对国家进行政治改革的构想,分为7个方面:使政权机关和管理机关的结构合理化,提高公务员的素质;为国家干部选拔优秀人才;建立能平衡政权的有监督的民间社会;提高司法机关的作用;完善联邦关系;打击犯罪;完善宪法。这一构想涵盖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立法机关、央地关系、国家与社会关系,基本全面、完整地展现了普京“建设一个强大国家”的思路。

执政后发布的国情咨文,则可看作普京对上述构想的补充。在国情咨文中,普京谈到了对政党、工会、宪法与联邦法律、议会四个方面的改革。普京认为,当前俄罗斯的政党弱小、依托当局庇护却又觊觎政权,其本质都是官僚党(чиновничьи партии)。工会有同样的问题,这一社会组织承担了国家的职能,成了官僚化的组织,主要工作是作为社会福利分配的中间人。而联邦法律和议会方面的问题则是没能成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联系与桥梁,反而形成了区隔。因此,普京要求未来俄罗斯建立具有广泛支持和稳定威望的政党;工会放弃国家职能,致力于为劳动与劳动合同提供专业的监督;确立宪法和联邦法律的权威,确保联邦的干涉权;同时也要改革联邦委员会,增强中央对地方意见和诉求的听取。

在2004年,普京再次谈到了政党的问题,对国家政治体制反映民意的情况再次提出了批评,并再次质问政权机关与社会的对话是否有效。此时普京一方面强调政党应该加强同民众的联系,一方面责令民间组织进行改进,另一方面也开始考虑从其他渠道加强与民众的联系。例如,他谈到要重视各地区社会院(общественный палат)的工作,这样的非政府组织可以在重要立法方面提供独立的专业意见,同时也能直接体现民意。26

2005年后普京大幅加快了改革的进程。在当年的国情咨文里,普京强调民众价值,指出俄罗斯的道路完全是出于民众意志的选择。他继续严厉批判官僚系统,谴责对大众媒体的干涉;要求巩固联邦,合并联邦主体,重新审视联邦主体领导人的权力来源;要求给政党平等竞争的平台。在这一任期里,有两项政策特别值得一提。一方面,普京政权组建了一系列青年组织,由俄罗斯政府拨款、总统办公厅直接领导,其任务是对抗反政府的青年组织、抵御“颜色革命”。另一方面,普京在中央层面重建了联邦社会院。社会院独立于政府和政党,成员从社会团体中推举产生,其职责是反映俄罗斯公民和社会组织的诉求和利益、保护其权利与自由,对国家权力机关进行社会监督,同时对重要立法提供独立意见。

2012年以后,普京明确提出要加强直接民主的建设,并阐述了自己对民主政治缺陷的理解和改革的设想。他强调要使人民能不断影响权力机关,对其进行长期的监管,迫使其积极与人民进行沟通与反馈。为此,他提出要从“消极权利”的方面建立人民进入权力机构的渠道;由社会组织为政策提供评估、过滤;通过改进法律语言、将法律草案网络化的方式,促进人民参与立法。同时从“积极权利”的方面,普京提出促进公民自发提出立法议程、形成社会倡议,进一步加强社会院工作,避免官僚化等要求。27此外,从政治竞争规则的方面,普京提出要严禁分裂主义和民族主义、反对外部势力干涉、打击犯罪、所有政党平等使用媒体等。从国家管理模式改革方面,普京提出要使国家权力机关的各个环节、总体机制和工作成果都对社会透明;结合民意引入新的监督形式和方法;激励公职人员提高责任感;限制官员的海外财产;对监督机构和监督机制的工作成果进行公示。28

综上所述,可以从民粹主义“诉求公平的主体”“公平的内涵”“达到公平的途径”三个要素对普京的思想进行分析(表2)。从“主体”的角度,普京表现出了对权力机关的不信任和一以贯之的反建制态度,始终保持对官僚体系的严厉批判,并将人民视为一个整体,认为人民天然有能力建设一个完整的政治体系并全程参与所有政治活动,强调国家与人民间的直接对话。从“公平”的角度,普京表现出了对人民利益与诉求的强调和鲜明的“自由—公平—秩序”演变过程,并以此为基础来构建政治改革计划。从“途径”的角度,普京强调民众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强调直接民主、民众的政治参与、民众对权力机关的监督与改造,表现出了显著的平民主义倾向。由此不难证明,普京的政策中的确存在一定的民粹主义色彩。

表2
普京思想中的民粹主义特征分析

那么,是否能将普京称为一个民粹主义者,并以此证明当代俄罗斯的政治具有强烈的民粹主义发展倾向呢?

民粹主义“诉求公平的主体”“公平的具体内涵”“达到公平的途径”的三要素,主要分析的是思想和行为的表现形式,并不能准确地描述其实质。如果单从这三个角度分析,就很容易出现与诸如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精英主义等概念的重合与混淆。要定义特定人物或群体是否为民粹主义者,仍需从民粹主义的两个基本结论入手,即他如何认识“民众”和“民粹”;特别是他是否将“民众”作为行为合法性的唯一来源,将“民粹”作为自己的行动目标和准则。显而易见,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讲,都不能简单地将普京称为一个民粹主义者。一方面,普京在强调人民价值的时候,并不将其视作发展的唯一动力和主导者。相反,他在提到人民作用的时候,大都会伴随着对国家意志、国家价值的肯定。同时他也强调国家与民间社会各有所司,不可逾界。另一方面,普京并不否定专家、精英的作用,反而倡导将专家的意见视为民意的精确表达,主张有序地让专家参与政治生活,发挥社会监督和绩效评估的作用。

四、俄罗斯民粹主义的历史比较
(一)19世纪俄国与当代俄罗斯民粹主义的共同点

19世纪俄国的民粹派运动与当代俄罗斯政治中的民粹主义现象存在深层的联系。它们都发生于国家由盛转衰、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的时期,因而它们也有着超越时代的问题带来的共性和时代发展带来的各自的特性。简言之,就是二者都面临俄罗斯悠久的专制主义传统和西方民主制度失效在社会改革领域的双重阻碍。

首先,二者最显著的共同点是对于官僚体系和专制主义传统的严厉抨击。根据赫尔岑的观察,19世纪上半叶,对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奴来说,严重不公平的生活环境正是由一个庞大的官僚体系在维持着。他曾指出:“彼得一世在俄国实行改革所产生的一个最悲惨的结果,就是官吏阶层的发达。这是一个人为的、没有知识的、饥饿的、除了‘上班办公’外什么也不会做的,除了公文格式以外什么也不知道的阶层;这是一种在法院和警察局里供职的世俗教士,他们用成千上万张贪婪的、龌龊的大嘴吸老百姓身上的血。”29

赫尔岑清醒地认识到,庞大的官僚阶层在俄国已经根深蒂固,并且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利益,这一利益即使连沙皇本人都难以触动。他认为,通过体制内部的力量已经完全无法改变目前俄国的社会状态,因此向体制外寻求改革的方案似乎成了唯一可能的途径。

与赫尔岑相比,普京对官僚体制的抨击同样尖锐:“我们的官僚体制在相当的程度上是个封闭、有时甚至是傲慢的集团。他们将国家事务看作一种变相的交易。这一切又会让我们整个国家的经济与智力都回到衰退的老路上,并且使权力机关与社会的诉求渐行渐远,国家机构也不再愿意听取民意。”30

其次,二者都对西方民主制度的失效深感担忧。赫尔岑认为,价值观念与政治认知的不断变动、融合与混杂,会使得迷惘的大众在无所适从的情况下,对参与政治与社会活动都采取一种冷漠的态度。在这种态度下,参与主体的空缺就会让所谓的“小市民”(Мещанин)乘虚而入,将刚刚建立的民主制度完全架空。赫尔岑将当时欧洲的制度比喻为一个“松鼠跑轮”(беличье колесо),即看起来在“庄严隆重”地讨论社会问题,实际上一切都在原地不动。他认为,小市民的本性在于自利,因此他的一切活动都必然围绕逐利而开展。因此小市民控制的国家对维护公共利益、推动公平的发展全无兴趣,同时由于推动公平会阻碍自身的利益,他们反而会阻碍任何类型的政治与社会改革。

而普京则认为20世纪“90年代初,我们的社会目睹了苏联一党专政体制的解体,并为之欢欣鼓舞,似乎立刻就能过渡到人民政权,更何况眼前的西欧与美国就是文明而成熟的民主典范。但是,这些刚刚引入的民主形式,实际上立刻导致了经济改革的停滞。稍后,就连所谓这些‘民主形式’也被地方和中央的寡头精英们侵占了。他们厚颜无耻地以权谋私,瓜分属于全体人民的财富”。而俄罗斯人民“尚未学会掌控自己的命运,习惯于等待国家的恩赐。他们常常被幻觉所迷惑,不懂得如何反抗他人的操控”。31

最后,二者都意识到,比制度空转更加危险的是专制主义和民主制度的合流,或者说民主制度的异化。赫尔岑谈到,市民在维护自己利益的过程中如果遭遇专制制度的阻力,甚至会选择与之妥协。无论是1830年的路易·菲利普或是1848年的拿破仑三世,他们都是通过正当的选举程序上台的。革命与复辟反复交替的结果,是让民主制度与专制制度开始走向合流。而在这个过程中,官僚制度同时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确保没有任何过激的行为能动摇这个新的混合体制,从而也断绝了大众推动政治与社会改革的最后一点可能性。

“我们现在正看到一种奇怪景象:那些还保持着自由制度的国家,竟也力图建立专制主义。自从君士坦丁以来,当时自由的罗马人,为了逃避苛捐杂税,竟主动要求做奴隶,可是欧洲在进行社会改革上却表现出了惊人的无能。我们认为,俄罗斯对实行社会改革还不是这样无能的,在这点上,我们与斯拉夫派不谋而合。我们对俄罗斯的未来充满信心也正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32

时隔百年,这一危险又再次出现在当代俄罗斯政治中。普京在回顾20世纪90年代俄罗斯民主制度发展的历程时,曾引用19世纪下半叶俄国法学家、哲学家、社会活动家、自由主义代表人物之一的诺夫戈罗采夫的话:“人们时常认为,宣告全民自由和普选本身就有种神奇的力量,能将生活引向一个全新的轨道。实际上,在那样的情况下建立的常常不是民主,而是在寡头政治和无政府状态之间循环往复。”现实同样证明了这一点。普京回顾说:“结果是90年代,在建立民主政治的大旗下,我们得到的不是一个现代国家,而是暗流涌动的派阀斗争和大量半封建状态的恩赏分封。我们得到的不是新的生活,而是沉重的社会负担。我们得到的不是公平而自由的社会,而是一群自封的独断专行的‘精英’。他们公开蔑视百姓的利益。”33

从这样的“时代背景”中,不难解读出两个层面的“时代问题”。第一个层面的问题是反对专制,它主要出现于以反对专制、争取平民权利与自由为旗帜的19世纪的解放运动中。它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推翻已在欧洲各国建立数百年并且开始逐渐联手镇压革命的专制制度,在俄国以反沙皇、反农奴制为主要表现形式。第二个层面的问题则是反思民主,它主要出现于19世纪,特别是19世纪下半叶各种不同的革命理论中。它主要解决的问题是推翻专制制度后应当建立怎样的新制度问题,在俄国则具体表现为“西方道路”与“俄罗斯道路”之争。

总而言之,19世纪俄国的民粹派运动与当代俄罗斯的政治领袖都面临着共同的时代问题:无论是专制主义还是西方民主制度在俄罗斯的实践,二者在表达诉求、动员民众、推动改革三个方面都表现出了乏力的特征。一方面要改变俄罗斯悠久的专制主义传统和庞大的官僚体系;另一方面还要反思西方民主制度的空转、失效和在俄罗斯与专制主义合流的危险。因此,迫切希望改变现实的“民粹主义者”们不得不直接诉诸民众,期待通过民众的特质或力量来达成某种改革。在这样的情况下,普京提出的大量带有民粹化色彩的政治理念、表达的许多平民主义主张,实际上可以看作对专制主义传统和官僚体制的一个逆反,即希望借助人民的力量,从顶层与基层两个方向同时向官僚体制施压,迫使其接受并开展改革。

(二)19世纪俄国与当代俄罗斯民粹主义的差异

相对于二者的共同点,19世纪俄国的民粹派运动与当代俄罗斯政治中的民粹主义现象各自的特性差异无疑更加显著。经过100多年的时间,无论是民粹主义生长发展的客观环境还是其主观因素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当代俄罗斯政治中的民粹主义现象和19世纪俄国的民粹派运动有着巨大的甚至根本性的区别,其动机、目标、发动者、依靠人群、社会基础、历史背景、地缘政治条件都相差巨大。其中最重要的差异表现为客观条件、主导者和影响三方面。

客观条件包括19世纪俄国与20世纪俄罗斯相差悬殊的政治及社会背景。在19世纪上半叶的俄国,尽管亚历山大一世甚至尼古拉一世也在某种程度上都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尝试,但专制制度与农奴制依然占据了统治地位。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被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并且构成了被征税的主要对象。同时由于严格的贵族、商人、农民三层等级划分,他们还被固定在了社会的最底层。虽然1861年大改革后,俄国的经济和社会结构都开始逐渐发生变化,但作为一个整体的农民阶层及其相应的村社等组织形式的变化却始终是非常缓慢的,这就为民粹主义思潮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这使得俄国的民粹主义者得以将俄国农民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并假设一个“俄国人民”的群体,其意愿、利益、诉求都能用一个统一的标准加以衡量。

而在20世纪末,特别是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与19世纪沙皇俄国最大的区别就在于选举权和自决权的获得。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社会性质和社会结构出现剧变,社会阶层开始剧烈分化。不同的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都开始思考、提出并努力表达自己的诉求。这一时期的俄罗斯,无论是“人权”或是“主权”的固有观念都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个人、团体、阶层、民族都在不断尝试扩大自己的权利。一方面,“民权”意识和“争权”热情的高涨,使得民粹主义思想有了极佳的传播机会;另一方面,这也使当代的民粹主义者和民粹主义政策都陷入了重重困境。他们既无法再将“俄罗斯民众”假设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为其制订统一的政策;又不得不寻找各方都能接受的共识来团结俄罗斯人民、维持俄罗斯国家的统一。即使希望利用民粹主义浪潮作为政治策略的执政者,也不得不开始不断重新探索“俄罗斯民众”内部错综复杂甚至尖锐对立的各种诉求,并重新认识高度分化之后的“俄罗斯民众”。

两个时代的民粹主义现象的另一个重要差异在于其主导者的不同,而主导者的不同则自然决定了二者诉诸民粹主义的出发点、追求的目标、对待民粹主义的态度之间都必然有着极大区别。

在19世纪,无论是最初的俄国的民粹主义思潮,还是继之兴起的民粹主义运动,其主导者主要是知识分子阶层。并且可以观察到,在民粹主义浪潮从思想到运动的转化过程中,同时也出现了主导者身份从贵族知识分子向平民知识分子的转移。这就更进一步强化了俄国民粹派思想家与革命者朝向民众、崇拜民众、依靠民众、代表民众的态度与倾向。他们是民粹主义的真诚追随者,将俄国人民同时看作革命的目标和途径。对于俄国的民粹派思想家和革命者而言,俄国人民不仅是摧毁专制制度的力量,同时也是建设新制度的基础。因而19世纪俄国的民粹派思想家及革命者的主张与纲领大多以俄国农民的利益和意愿为出发点,追求改变农民不公平的生活环境,建立公平的社会秩序。具体体现为俄国的民粹派纲领中普遍存在的推翻沙皇专制及建立“革命的国家”的目标。

而当代俄罗斯政治中的民粹主义现象的主导者,其身份都是决策者或统治集团成员。与19世纪的革命者不同,他们的特点是有更好的机会将民粹主义付诸实践;但同时他们又受到来自民主诉求与分离主义两个方面的压力,不得不面对比19世纪俄国的民粹派复杂得多的局面。当代俄罗斯民粹主义现象的主导者必须谨慎地在促进个人权利扩大以发展民主政治和抑制个人权利膨胀以避免国家分裂之间取得平衡。他们一方面将民粹主义视为一种从既有政治体制之外克服痼疾、改变僵化行政系统、推动民主化进程的巨大力量,另一方面也将民粹主义视作一种政治策略、一种凝聚剧烈分化之后社会各阶层共识的有效方法。换言之,相对于19世纪的革命者,他们更倾向于以既有的俄罗斯国家为出发点,同时追求民主与强国的双重目标。如前文所述,普京并非一个民粹主义者,他政治构想的出发点始终是俄罗斯国家,即使在某个时期特别强调人民的作用和地位,也不会让其发展成为民粹主义运动或各类社会运动的唯一主导者。同时,以“温和的民族主义”为代表的普京更不会让极端民族主义和各种激进思想成为社会思潮的主流。34普京的政治改革理念是比较具有连续性的,始终坚持以国家为主导、以人民为辅助。带有民粹主义色彩的机构、组织、运动对于普京来说更多具有的是工具意义,其最终目标还是要培养一个比较健全、积极参加政治生活、时刻对政府保持监督的民间社会,一个高效、廉洁、透明、及时进行反馈与沟通的政府以及一个独立富强的国家。

处于两个时代不同政治社会背景中、由不同主导者推动的民粹主义浪潮,也必然有着截然不同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和影响对象。

19世纪的民粹主义浪潮在俄国主要体现为思潮和运动两种形式。作为一种思潮或运动的民粹主义,其影响范围是相当有限的。但另一方面,从国内政治的角度看,也应注意到它代表了俄国民众一种强烈的社会情绪,对沙皇政府形成了压力,促使其最终废除农奴制;而从国际政治的角度看,它也表达了一种民族主义情绪,在某种程度上间接影响了沙皇政府“斯拉夫世界领导者”定位的形成,影响了它对斯拉夫国家的外交政策。19世纪俄国的民粹派思潮和运动,从纲领、组织形式和革命手段上启发了19世纪末俄国甚至欧洲其他国家的革命者,对专制国家革命运动产生了相当的影响。

然而,如前文所述,当代俄罗斯民粹主义浪潮的主导者主要由决策者和统治集团构成。如果领导人受到民粹主义思想的影响,或有意愿主动将某些问题直接诉诸民众解决,那么他就能迅速地将这些思想或理论转化为带有民粹主义色彩的国家政策,甚至将其固化为国家的某种制度或程序,因此其影响力与19世纪俄国的民粹派运动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从国内政治的角度看,短期看来它可以迅速就某一问题凝聚全民共识,推动某一政策或法案的实施;长期看来则可能由于民众对领导人、政党、政府等各方不同的态度而影响国家政治结构的变化,影响到“俄式民主”的形成。从国际政治的角度看,由于决策者需要通过强国的目标来维护国家的稳定、平衡社会各阶层诉求,因此在外交上可能会更容易受到民意的影响,采取更加激进的民族主义或地区主义政策。

五、结论

那么,应该如何从总体上理解当代俄罗斯政治中民粹主义倾向与历史上俄国民粹主义传统的关系呢?

普京在三个任期内的政治理念基本遵循了国家自主性—主权民主—俄罗斯保守主义的发展轨迹。35而普京执政理念中的民粹化倾向,也基本遵循了在“群体”观念方面强调国家—人民—人民(有序参与),在“公平”观念方面强调自由—公平—秩序,在“途径”方面不断加强和丰富体制外民众参与政治的方式路径。

观察普京政治理念中的民粹主义色彩可以发现,他既强调民众的参与,也强调民众的参与必须有序,同时还强调参与的方式必须结合俄罗斯的传统与实际情况。他一方面继承了从沙皇俄国到苏联时期主政者一贯的强国思想,另一方面也积极吸纳了19世纪民粹派革命家强调人民价值和作用的思想纲领和组织手段。普京一方面从思想上继承了俄罗斯的强国意识,坚持强大政治权威、垂直权力体系,以及权威与民众直接对话、直接联系推动改革等理念;另一方面从实践上继承了民粹派直接民主,少数精英领导与大众共同领导政治、让民众直接讨论政策、直接监督政府,通过政党和各种团体机构组织民众、联系民众等组织手段。借用当代俄罗斯政治分析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可控民主”,或可认为普京实际上在执政的三个任期内,在继承思想理念和组织手段的基础上,发展出或仍在努力构筑一种“可控民粹”的机制。从民众的角度来说,通过这一机制,普京为其提供了宣泄情绪、表达诉求、理解政策的渠道;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普京试图从上下两个方向形成推动其改革的动力与监督的机制;从国家的角度来说,民意能通过政党、社会院、青年组织、社会团体和自发倡议等方式得到有效的、经过提炼和过滤的表达,政局更加稳定,发展道路也更加具有共识。

“可控民粹”这一机制实际上就是将普京所理解的俄罗斯传统的直接民主理念制度化的过程,因而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类似于社会院、青年组织、大众立法等暂时难以准确定义其性质的机构、组织和程序。如果普京的施政方针继续按照这个轨迹发展下去,那么在近期的俄罗斯政治中还应该能继续观察到带有民粹主义色彩的政策,即更广泛的公民参与和对政府更严格的监督。例如,建立更加多样化的公民参政议政渠道和机制、更加宽松平等的政党竞争环境,严格限制外国支持的社会团体或组织,但鼓励本国社会团体监督政府、评估政府绩效等,严厉限制极端民族主义和激进思潮等现象。实际上这些现象的确也在不断出现。以政党制度为例,刚刚结束不久的2016年第七届国家杜马选举,就废除了2005年普京顺应民意但收紧集权时采用的比例代表制,重新回到之前的混合选举制,令杜马的一半席位根据政党候选人名单按照比例代表制原则产生,另一半席位则通过单席位选举产生,在单席位选区获得简单多数票的候选人即可当选。36

但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前的普京政策中的民粹主义色彩以及他所设计的“可控民粹”机制基本还可归类于传统民粹主义的范畴,与西方排外的、极端民族主义的新民粹主义浪潮有着本质区别。例如,他在2000年谈到经济危机时,仍将其归为国家管理不善等内部原因;2005年仍在强调俄罗斯在欧洲大陆上的使命。2012年后的普京只谈到了全球化过程中充满了危机,俄罗斯应该积极发展以避免在这一进程中的失利。但2014年在谈到克里米亚问题时,普京则表示将要进行“单方面的行动”,强调与欧洲国家不同的民族自豪感与主权国家地位。37

2011年末,伴随着俄罗斯新一轮抗议运动的来临,普京的支持率骤跌,虽然并未动摇普京过半的支持率,但抗议者的政治身份弱化、代际变化明显,频率和范围都大大增加38,为普京的民意基础埋下了许多重大隐患。2012年后,普京的支持率虽然止住了下跌趋势,但直到2014年克里米亚公投之后才基本回到2011年前的水平。经过这一事件,不得不重新审视对外政策在俄罗斯民众中的影响力。

在此之后,欧洲的右翼政党及政治领袖也开始奉普京为榜样。2014年6月,法国的玛丽娜·勒庞公开表示钦佩普京的政策。2015年3月,欧洲的极右翼分子更是在圣彼得堡召开集会。虽然组织这一集会的是以奉行民族主义闻名的祖国党,但同样不能不重视种种迹象预示的俄罗斯与欧洲极右翼政党之间或明或暗的关系。

在这样的情形下,普京所设计的“可控民粹”机制是否会逐渐发生变化?他会继续压制国内极端思潮,默许并暗中支持国外右翼势力,奉行国内国外两套政策,还是让国内的民粹化政策影响自己对国外民粹主义者的态度,抑或是让遍及全球的民粹主义浪潮蔓延到俄罗斯国内?基于普京一贯的态度和理念,最大的可能性仍是第一种,即在国内坚持继续探索“俄式民主”,发展“可控民粹”的道路;在对外政策方面则默许或暗中支持国外民粹主义势力,向新一波民粹主义浪潮靠拢。

感谢清华大学阎学通教授与漆海霞副教授对本文的耐心指导。感谢《国际政治科学》编辑部及匿名审稿专家对本文提出的意见。文中若有不当及错漏之处皆由作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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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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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海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