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与内政如何得以有机统一
———基于位置现实主义的视角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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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伟.
一、问题的提出:外交与内政如何统一
国际关系理论旨在解释国家间互动的结果,例如战争为什么会反复出现。这些问题不是一个国家所能决定的,它们取决于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国家间的实力对比以及其他体系性的因素。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国内政治和领导人的个人因素不起作用。诸如日本军国主义、德国法西斯领导人希特勒这样的因素都对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发生与扩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就国家间互动的结果而言,显然它们首先且直接地取决于结构性因素的制约。因此,国际关系的主流理论目前都是体系层次的理论,旨在提炼出国际体系层次的结构性因素,分析它们对于战争与和平、经济相互依赖、国家间军事联盟等国家间互动结果所能发挥的作用,建立相应的一系列因果机制。例如,结构现实主义就认为,国际体系的稳定性取决于国家间的实力分配,而两极结构能够有效抑制国际冲突、增进国际体系的稳定。
不过,当涉及外交政策的解释时,到底是体系层次的因素更为重要,还是国内层次和个人层次的因素更为重要,就成为一个很难说清楚的问题。原因在于,尽管国家面临着国际体系的制约,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国家还是有作出不同战略选择的空间。虽然国际体系限定了国家行为的基本前提,但对于国家行为来说,“并不是只有一个出口”。
尽管不同国家都会关注实力对比和国际制度的制约,但是着眼点不同———有的关注全球性的实力对比和国际制度,有的关注地区性的实力对比和国际制度。同时,大国虽然不能改变所面临的实力结构和制度体系,但是可以选择如何参与到后者中去。即便在两极体系时期,中国或者南斯拉夫这样的国家仍然有战略选择的空间。无论南斯拉夫从与苏联结盟走向不结盟,抑或中国从“两个拳头打人”变成联合美国对抗苏联,战略选择的不同导致它们在同一时期的国际体系中面临十分不同的处境。选择不结盟的南斯拉夫在东西方阵营中左右逢源。在对其进行短暂的打压之后,1953年上台的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向南斯拉夫伸出橄榄枝,而西方阵营更是以重炮、坦克、喷气式飞机武装南斯拉夫,美英甚至把1945年许诺给意大利的的里雅斯特的一部分归还南斯拉夫。与之类似,当中国选择走改革开放的道路之后,自由主义的国际经济制度体系对中国来说就是一个有利的因素,进一步增强了中国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动力。
正如肯尼思·沃尔兹(Kenneth N. Waltz)所言:“一种国际政治的新现实主义理论解释了外部力量如何塑造国家的行为,但对内部力量的影响则不予置评。在大多数情况下,对于外交政策的解释,仅有一种国际政治的理论是不足够的,而且也不可能是足够的。只有在外部压力主导了国家的内部过程时,一种国际政治的理论才能解释国家的行为,但这种情况很少发生。”
因此,对于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家来说,他们在解释外交政策时是比较谦逊的。一般来说,外交政策是国际体系、国内政治和领导人个人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交政策本质上作为一个国内政治进程,国际体系和领导人的因素都必须被输入国内政治进程之中,通过不同政治力量之间的博弈而得出最后的政策结果。除非面临特别大的体系压力(例如强敌入侵),国家还是有一定的自主选择空间的。当然,国际关系理论家也指出,国际体系的进程也可以影响到国内政治、政策的发展。例如,美国学者杰弗里·弗里登(Jeffry A. Frieden)和罗纳德·罗戈斯基(Ronald Rogowski)分析了国际贸易大幅增长所带来的国内政治效应。他们认为,“更顺畅的全球性贸易将导致国内政治经济相似的‘国际化’”
国际体系和国内层次如何统一的问题,与本文所要探讨的外交和内政如何统一的问题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既然国际体系的因素并不一定是最重要的,那么外交政策和国内政策(为便于讨论,领导人因素也被包括在国内政治之中)就不一定能够有机统一起来了。相反,由于同时受到国际体系和国内政治的影响,这两个领域之间应该是相对独立的关系。国内政治会影响到外交政策的制定,而外交政策的实施因为涉及国际体系力量的介入以及国际资源在国内的分配,也会影响到国内政治的发展。因此,在现有的国际关系理论看来,外交政策和国内政治是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的,但是没有办法实现两者之间的有机统一,使它们共同服从于一种整体性的国家利益。
相比体系层次的国际关系理论家,许多从事外交史研究和外交政策分析的学者则偏向于另外一种观点,即“外交是内政的延续”。这种观点其实很难找到系统的、理论性的论证,多数情况下人们是将其作为一种常识对待的。如果按照这种观点,那么外交是服从于内政的,自然外交和内政本质上是统一的,并不需要进行协调。但是,这种观点的问题也在于此。虽然我们知道国内政治对于外交政策制定有着强大的影响力,但并不清楚为什么国内政治一定会主导外交政策,以及什么样的国内政治因素会主导外交政策的制定。政治体制、党派斗争、利益集团、官僚机构、领导人的性格等都很重要,但这些因素并不能告诉我们制定外交政策的基本依据———国家利益———应该如何界定,因为一国的国家利益目标和获取途径都与该国和其他国家之间的关系状况是分不开的。
因此,虽然“外交是内政的延续”普遍被当成一种常识,但仍然需要对它作一种系统的逻辑分析,考查其说服力和合理性。如果这种观点所基于的论点和论证存在问题,那么我们就需要寻找一种新的路径来实现外交和内政的有机统一。具体而言,这里所说的外交和内政指的是外交政策和国内政策之间的有机统一,两者之间互相协调、相互促进,共同实现国家整体利益的提升。既然国家是拥有主权的实体,拥有独立自主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那么从理论上来说,实现外交政策和国内政策之间的统一是可能的。尽管不同的国内政治体制和政治势力可能导致最终无法制定理性的外交政策和国内政策,但是,至少从理论的角度来说,理想的状态可以实现,即理性的外交政策和国内政策相互促进,带来国内政治的改善、国内社会的繁荣,也带来国际环境的改善、国际地位的提升。
二、“外交是内政的延续”:国内社会制度的视角
持这一视角的学者往往认为,外交政策是由一国的社会制度所决定的。当然,马克思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在这方面的看法还是有一些不同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国家的社会制度首先是国体,即国家的阶级性质;而自由主义者强调的国家的社会制度是政体,即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例如代议制民主。
(一)国体决定外交政策
一些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国家由哪一个阶级来统治,那么就会执行相应的对内对外政策。例如,曾经盛行一时的“社会主义和平论”就认为,无产阶级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奉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采取维护和平、支持民族解放这样的对外政策,而垄断资产阶级执政的帝国主义国家则会对外侵略扩张、争夺殖民地和商品销售市场以及原材料来源地等。列宁指出:“只有占领殖民地,才能充分保证垄断组织自如地应付同竞争者的斗争中的各种意外事件,包括对方打算用国家垄断法来实行自卫这样的意外事件。资本主义愈发达,原料愈感缺乏,竞争和追逐全世界原料产地的斗争愈尖锐,抢占殖民地的斗争也就愈激烈。”
不过,尽管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都认为国家的阶级性质决定了国家的对外政策,但是他们的论述强调的是外交政策的性质,而不是具体的政策本身。具体的政策本身需要同时考察国际体系的制约因素。例如,列宁指出,具体的对外政策首先必须考虑到国际环境的制约因素,只有“首先考虑到各个时代的不同特征(而不是个别国家的个别历史事件),我们才能够正确地制定自己的策略;只有了解了这个时代的基本特征,才能在这一基础上去考虑这个国家或那个国家的更具体的特点”
杨奎松在考察近代以来的中国外交之后指出,中国外交是内政的延续。和民国时期北京政府的外交基本延续晚清外交格局、南京政府的外交班底大部分源自前北京政府不同,新中国在外交观念、体制、机构、人员等所有方面全盘否定旧中国的一切,“另起炉灶”,或照搬苏联,或从穿西装、吃西餐学起,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新政权自身的政治理念和政治诉求与旧政权全然不同。
杨奎松的上述看法有部分值得商榷。诚然,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治制度的变化,非常深刻地影响到中国对外政策的进程和结果;但另一方面,中国的对外政策并不是简单为政权生存服务的,或者说即便如此,也是与国际体系结构的制约相关的。正因为如此,所以杨奎松敏锐地观察到,“在世界分成两大敌对阵营的情况下”,“面对国外的帝国主义”,中国别无选择。这些都是体系性的因素;“一边倒”的政策并非完全是由政权自身特点所决定的。事实上,从事中国共产党外交研究的学者都意识到,中国共产党在延安的时候与美国政府的关系是相当不错的。
此外,虽然列宁这样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国家阶级性质决定外交政策的性质,但是简单认为“外交是内政的延续”还蕴含着与经典马克思主义相矛盾的潜在风险。主要表现在,马克思并不认为国家是目的,国家只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而已。无产阶级掌权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上已经与一般性质的国家不同,最终是要超越国家自身的。因此,从终极意义上来看,无产阶级国家的内政服从于某个最根本的阶级目标或者说世界目标:“第一,要求一个国家的无产阶级斗争的利益服从全世界范围的无产阶级斗争的利益;第二,要求正在战胜资产阶级的民族,有能力和决心为推翻国际资本而承担最大的民族牺牲。”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无产阶级国家的外交和内政最终都是服务于全人类的共产主义事业的,而不能简单等同于“外交是内政的延续”或者“外交服务于内政”。
(二)政体决定外交政策
倾向于“外交是内政的延续”观点的自由主义者,其主要理论依据是民主和平论,即民主国家之间不会发生战争,并拥有相应的实证支持。例如,迈克尔·多伊尔(Michael Doyle)考察了近300年来世界上的主要战争,得出结论:“虽然自由国家卷入过无数次与非自由国家的战争,但宪政稳定的自由国家彼此间没有发生过战争。”
“民主的规范和文化”是指根据自由民主的价值观念,人权受到重视,人们通过协商、选举来决定国家事务,形成了民主协商、尊重他人的传统,这种风气和传统自然会延伸到对待其他民主国家的人民。
虽然民主和平论的理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民主的政治体制对于国家对外政策的制约作用,但是问题在于,民主和平论并不能为“外交是内政的延续”提供足够的支撑,因为在这一理论中,民主并不是带来和平的充分必要条件。民主和平论强调的是民主国家之间不会打仗,但不足以说明民主国家会对非民主国家采取和平的政策。尽管民主和平论者含蓄地认为民主体制天然具有和平倾向,但是现实中,作为自由民主国家的一个典型,美国却是对外发动战争最多的国家之一。因此,民主和平论并不足以支撑起“外交是内政的延续”的论断。此外,还有学者的研究表明,一国的民主化未必导致它和美国关系的好转。如果美国之前就支持该国的民主化,那么民主化之后该国将会积极和美国发展关系;但是如果之前美国支持该国的非民主政权的话,民主化的转型并不能保证该国和美国的继续交好。
三、“外交是内政的延续”:国内政治进程的视角
“外交是内政的延续”之所以听起来具有相当的合理性,也因为政党、领导人的执政地位所具有的特殊重要性,尤其是当某个国家的政权面临合法性危机或者政权内部激烈斗争的时候。“外交是内政的延续”的国内政治进程视角基本上是将外交作为一个服务于内政的工具,例如国内面临经济困难,需要通过外交来获取国际援助和投资;或者出于国内权力斗争的需要,通过争取国际支持来巩固或者推翻某个现有的政权。但是,这一视角也存在明显的缺陷,即它认为外交是没有独立性的,只是用来解决国内问题的工具。前面已经提到,外交政策的制定必然同时受到国际体系和国内政治的影响,仅仅从国内政治出发,显然是不科学、不理性的。从理性决策的角度来说,外交政策应该是服务于国家利益而不是服务于国内政治的。但是,在现实中,政党、利益集团、领导人为了个人的执政地位和其他私利,置国家利益于不顾的现象并不少见。因此,传统的外交政策分析更多强调的是官僚机构、利益集团、政治党派、领导人在外交决策过程中的作用。
(一)政权利益决定外交政策
需要承认,不管在民主国家还是非民主国家,“外交是内政的延续”往往延续的是执政党的政策和执政党与其他党派间的政党政治。对于政党和政治精英来说,维护自己的执政地位和政权是最重要的利益考量。例如,胡宗山认为:“中国共产党一直以反帝反封建作为合法性源泉,坚持独立自主是这一合法性在外交领域的深刻体现。与苏联的分裂尽管与意识形态和领袖个人气质性格不无关系,但根本上还是因为苏联的诸多行为,如试图在中国建立长波电台和联合舰队,指责中国炮击金门,在中印冲突中偏袒印度等严重挑战了中国作为主权国家的独立自主地位。如果听任苏联所为,共产党的统治合法性就会受到挑战。”
当然,不同的政治体制下,围绕执政地位的斗争激烈程度有所不同。相比非民主国家而言,在民主国家,由于每隔几年都有重新执政的可能性,是否取得执政地位不足以决定政党的生死存亡。即便如此,也不意味着民主国家的政党不重视执政地位的获取。一位学者研究了1954年到1956年之间美国国务院与农业部就从古巴进口糖的争论。国务院支持扩大从古巴的进口,以维护美古关系,而农业部出于部门利益则反对。最终,总统出面指示国务院:“由于国内的政治考虑,必须要对国内的糖业生产者做出让步。”
不过,如果说外交政策就是为了维护现政权的利益,那么外交政策就纯粹是国内权力斗争的反映和延伸。例如委内瑞拉查韦斯时期的反美、构建美洲玻利瓦尔联盟的政策,就旨在巩固本国左翼政权的地位并形成拉美左翼联盟。一般来说,不管在民主国家还是在非民主国家,通过某种特定的对外政策,争取国内的支持,增强现政权、某一派领导人的合法性,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但它不能与国家利益背离太远、太久。这种思路本质上是用政权、派别利益来取代国家利益,“剥夺了国家的整体性”,也损害了大多数人的长期利益。
外交政策如果与政权生存和领导人的执政利益高度一致,同时与国家利益相背离,那么或许可以说“外交是内政的延续”,但是这种情况非常少见,一般只出现在国内政治斗争十分激烈的国家。对于这些国家的领导人来说,国家利益必须屈从于他们的权力利益。例如,慈禧太后一直是近代中国较早认识到需要向西方学习的统治者,但是,在戊戌变法之后,出于自身的权力利益考虑,她对西方的看法也发生变化,“大清王朝已明白宣示康有为、梁启超犯上作乱,而西方国家不仅不帮助中国将康梁缉拿归案,反而协助他们出逃,予以庇护,拒绝引渡,甚至允许他们成立什么‘保皇会’,发行报刊,招摇撞骗,蛊惑人心,肆意攻击诋毁天朝,最可恶的是列强允许康梁肆意攻击她本人……”
不过,即便是非民主国家,如果领导人长期为了自身的权力利益而罔顾国家利益,那么其政治合法性的根基也会受到根本性的损害。在现实中,外交政策如果纯粹是国内权力斗争的产物,那么说明这个国家内部缺乏稳定性和安全。如果一个专制政权或者民主国家的领导人对自己的地位充满信心,那么他就会倾向于从国家的长远利益出发来制定对外政策,而不是简单为自己的短期政治斗争服务。因此,外交完全服从于国内政治斗争的案例并不多见。新古典现实主义者兰德尔·施韦勒(Randall L. Schweller)指出:“令人不解的地方在于,大国和小国一样,并不总是、甚至常常不是按照势力均衡理论所预言的方式行事。除了美苏的两极竞争以外,从非殖民化创造一个真正的全球体系以来,在过去的50年中,对各国行为的调查表明,很少有制衡行为的例子或者谋求地区霸权的尝试,尤其是在欧洲以外的地区。”
(二)国内政治进程决定外交政策
美国历史学家查尔斯·比尔德(Charles Build)在《美国外交政策》一书中写道:“无论怎样按照世界的面貌制定外交政策,它始终是国内政策的一个方面,而且是无可回避的一个方面。”
事实上,国内政策的制定和国内政治的发展不仅仅取决于国内进程,同样受到国际因素的影响。一位学者在探讨美国是否应该支持戈尔巴乔夫的自由化改革时指出,国际环境常常对一国的国内制度和派别斗争结果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戈尔巴乔夫初步自由化的政权可以被敌对的国际势力所推翻,也可以因为美国的仁慈而成功生长。那美国应该如何做呢?“支持苏联的消费产业的发展有利于美国的安全,至少是无害的。即便这些措施没有能促进苏联的国内改革,它们也不会对西方的安全造成显著的风险。”
传统的外交决策分析只是强调了国内政治的重要性,而缺乏把国际体系和国内政治结合起来的努力。例如,查尔斯·比尔德认为,美国的海军建设是和工业扩张以及工业资产阶级的崛起联系在一起的。但与之相比,海军部发挥了首要作用,而这完全出自于部门利益而非经济利益。支持扩张海军的人运用国际危机来煽动公众的热情和获取国会的财政支持。
双重博弈论者试图回答这个问题。他们认为,政策尤其是对外政策的制定包含国内层面的博弈和国际层面的博弈,因此对外政策最终取决于国内政治进程。国内政治因素发挥影响的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协议形成过程,即对协议内容进行讨论;二是协议批准过程,即一国批准最终的协定。谈判代表所面临的国内制约,取决于他们在国内讨价还价中所拥有的政治权力。
既然协议最终必须得到国内的批准,那么国内因素的压力就是硬性的,国际体系的压力则可以通过谈判获得一些空间。所以,双重博弈论者的判断是:“比较而言,国内层次的博弈更为重要,因为决策者关于国际谈判的立场是由其对国内能否批准的考量决定的。”
强调国内政治进程决定对内对外政策的思路,会推导出外交政策的不稳定,国家利益事实上只是部门利益,也意味着无法制定一以贯之的对外战略。对于同一个国家,一些利益集团支持和对方发展友好的战略关系,而另外一些利益集团反对,外交政策的结果最终取决于利益集团之间的力量对比。这样的外交政策结果存在理性和非理性两种可能。自由主义大师哈耶克(F. A. Hayek)对此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在本世纪的发展过程中还生成出了一种由行会、工会和专业性组织构成的庞大且极其浪费的准政府机构;在很大程度上讲,所有这些机构都旨在实现这样一个目的,亦就是如何把政府所能给出的优惠待遇尽可能地搞到它们各自成员的腰包里。……在这些情势中,政治派系事实上已经蜕变成了有组织的利益群体之同盟,而这些同盟的行动则是由它们各自机制的内在逻辑所决定的,而不是由它们所认同的任何一般性原则或理想所决定的。”
强调国内政治进程决定对内对外政策的思路,还意味着国家失去了本应该有的“整体性”和“自主性”,已经沦为了不同利益集团讨价还价的场所。斯蒂芬·克拉斯纳(Stephen D. Krasner)认为,国家利益应该是社会的整体利益,而不是某一部分人、集团的利益;国家利益应该在一个较长时间里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四、内政与外交如何统一:位置现实主义的视角
对“外交是内政的延续”这一论点的系统分析表明,无论是国内政策还是外交政策,都同时受到国际体系和国内政治的影响。既不能简单说外交政策服务于国内政治,也不能说国际体系决定了外交政策、国内政治和国内政策。国内政治、国内政策和外交政策之间是相互独立又互相影响的两个领域。双重博弈模式意识到了国际体系和国内政治的互动,但仍然认为国内政治更重要,因为最终的决策是在国内进程中作出的。本文认为,这一理由并不充分。在现实的决策进程中,何种因素更重要,本质上不存在一个普遍性的判断,而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外交是内政的延续”这一论点把外交政策和国内政策都统一于国内政治(社会制度视角或国内政治进程视角)的解释,显得说服力不足。因此,我们需要发现一种新的方式,将外交政策和国内政策有机统一起来,就如中国在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改革开放战略,改革和开放互相促进,带来了中国经济40年的高速增长和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国际环境的改善。
(一)客观国家利益是统一内外政策的根本依据
外交和内政的有机统一,意味着不再强调国际体系和国内政治何者更为重要,而是找到一种办法,使国际体系和国内政治、外交政策和国内政策能够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具体来说,外交方面能够适应国际体系的要求,改善本国的国际环境,推动国内政治的进步,制定更加合理的国内政策;而内政方面则能够通过改善国内的政治环境,推动国家经济发展,提升本国实力和形象,为融入国际体系、改善本国国际环境创造更好的国内基础。而外交和内政达到有机统一的前提是认识到主权的存在,能够让国家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自组织性,从而具有一种整体性的利益。如果国家是四分五裂的利益集团的集合,那么就处于无政府状态,迟早会失去其国家属性。
如果国家本身不再是一个具有自组织性的实体,而仅仅是一个论坛性质的机构,那么事实上不会有任何中长期意义的国家战略,国家作为一个主权实体所带来的共同空间和共同利益就完全消失了。“不管一国国内社会中的不同次国家群体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差异,这些群体之间比它们和其他国家的社会群体之间拥有更多的共同利益。”
不过,要准确界定国家利益并非易事,通常存在两种路径。一种路径认为,并不存在客观的国家利益,国家利益是由领导人的认识或者国内政治进程的博弈来最终确定的。因此,由于利益的差异、信息的不充分以及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最终的国家利益界定不可避免掺杂了私利和误解。例如,清华大学邢悦指出,不同国家对国家利益具体内容的界定主要与这个国家的文化价值观有关。持不同文化价值观的国家对客观国家利益的追求和实现方式不同。
但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主观性压倒客观性,无法对于国家利益的客观内容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从而不能为制定理性的外交政策提供直接的帮助。在解释和分析对外政策时,我们可以从其政策本身去“倒推”当时领导人眼中的国家利益是什么,却无法得知当时的国家利益应该是什么,应该制定什么样的对外政策。国家利益自有其客观的内容,可以依据客观的标准而得以认识。鉴于此,最难的并不是认识到其他因素对国家利益界定的扭曲,而是如何通过客观、合理的标准和方法来界定其客观的内容,从而为外交和内政的有机统一提供准确依据。
理性的国内政策和对外政策是基于对客观国家利益的合理界定而作出的,而国家利益的范围和获取途径都不仅仅依赖一国自身。例如,即便领土对于所有的国家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利益,但是,领土利益的重要性仍然取决于一国的整体国家利益以及与争端方的战略利益关系。如果两国是盟友关系,那么领土问题并不难以解决。尽管国家实力的发展状况构成了外交政策的基础,但是真正起作用的是国家间的相对实力或者说实力对比,而不是国家自身的绝对实力。如果能合理界定一定时期国家最重要的客观利益是什么,那么国内政治、政策和对外政策都必须服从于这一客观利益的实现,也就自然能够实现外交和内政的有机统一。因此,本文所采取的是第二种界定国家利益的路径,即考查国家具有哪些客观性的利益,以及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哪些是最重要的国家利益,以此作为对内对外政策统一的基本依据。
(二)分类与排序:国家利益界定的传统视角
什么样的国家利益是最重要的整体国家利益?传统的国际关系理论诸如现实主义认为,国家利益可以划分为各种具体的利益类型,包括国家安全、主权独立、经济财富。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也都承认这些属于国家利益,但可能还要加上诸如社会福利和集体自尊这样的因素。除此以外,现实主义明确不承认意识形态属于国家利益。分类后则要排序。研究美国国家利益的学者认为,美国拥有四种基本的、相对稳定的国家利益:国防、贸易和商业、建设一种稳定的世界秩序以及在海外推广美国的价值观。
不同的国际关系理论对具体的利益内容的界定及其排序可能有所不同。现实主义依据国家实力情况对其重要性进行排序(或者判定),来建构国家利益概念与国家政策之间的因果关系。现实主义者强调国家安全优先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国家利益。用马基雅维里的话来说:“一个君主沉醉于安逸,思虑别的事情胜过思虑军事问题,那他离亡国便不会远了。”
现实主义者、自由主义者和建构主义者均提出了对国家利益重要性和范围进行判定的标准。在不同的国际体系要素制约之下,不同国家利益的目标或范围都可能发生变化。大多数现实主义者坚持实力标准,也就是依据国家的相对实力来界定国家利益(interests defined in terms of power)。例如,当英国从霸权国沦为二流大国之后,它的国家利益目标不可能不发生变化。一直以来,追求世界大国地位都是印度外交的核心,尼赫鲁曾经在《印度的发现》中写道:“印度以它现在所处的地位,是不能在世界上扮演二等角色的,要么就做一个有声有色的大国,要么就销声匿迹,中间道路不能引动我,我也不相信中间地位是可能的。”
清华大学的阎学通对于国家利益的分析大体上也是遵循这种思路的,不过同时采用几个维度和标准的做法造成了分析框架过于复杂和自身的不稳定性。阎学通认为,在判断具体的国家利益时,依据的是国际环境、自身实力、科技水平和主观认识水平这四个方面,虽然国家利益本身的重要性有固定排序,例如民族生存是第一位的,接下来才是政治承认、经济收益、主导地位和世界贡献等,但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对于具体国家而言,这些利益(又分为经济、安全、政治和文化利益)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变动的,或者说是有排序的。
总的来说,对国家利益分类和排序(判定)的做法存在许多问题。首先,国家利益并不能截然分类并排序,因为各种利益之间可能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仅仅强调某种利益就陷入“部门利益”的陷阱,例如军事部门肯定强调安全威胁。其次,国家利益自身的排序和不同时期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矛盾。诚如上文所言,尽管安全利益往往优先于其他利益,但是在掌握了核报复能力以及有盟友提供核保护伞的情况下,许多国家的安全利益不再受到严重威胁,无须采取“最坏打算”的做法。最后,判定国家利益优先顺序的各种标准之间可能相互重叠或者矛盾。例如在阎学通的模型中,国际环境与自身实力和科技水平这些变量之间就存在相互重叠的关系,而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对国家利益重要性的判断标准之间则存在冲突。
(三)整体国家利益的界定:位置现实主义的视角
位置现实主义理论是一种“规范性”的理论,其基本逻辑是:在国际体系中,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存在一种总体性的、根本性的利益,即整体国家利益,它是判断国家之间战略利益关系的基本依据。这种利益是依据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实力和制度)位置及位置目标来界定的。“安全、财富、威望这些并不一定是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大国维护安全、获取财富想要实现的是自己在国际体系(在地区和全球体系的实力结构以及制度体系)中的一个让自己感到满意的位置。”
位置现实主义外交政策理论的基础是笔者在《捍卫霸权利益:美国地区一体化战略的演变(1945—2005)》一书中所提出的霸权利益理论。
对霸权国整体利益的界定带给我们的启发是,可以考虑基于位置性利益(positional interest )的角度来界定其他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即考查大国在国际体系中的位置(position)或地位(status)。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在于谋求合理的实力地位和制度地位。当一个大国在国际体系中处于非常有利的位置时,那么它的安全利益、国际威望和经济收益等就能较为轻松地获得。对于争霸国和潜在争霸国来说,它们的整体国家利益应该是先努力发展自己、获得霸权实力地位,然后再通过军事或者非军事的方式,获得霸权制度地位,从而成为一个新的霸权国。而对于实力和霸权国相距甚远的非争霸国来说,它们的整体国家利益则可以简单界定为提升本国在全球性国际体系中的实力地位和制度地位,尽可能在自己所处的地区性国际体系中获取主导性的制度地位。
位置现实主义的整体国家利益观从三个方面有利于促成外交和内政的统一,避免将外交变成服务于国内政治斗争的工具。
(1)整体国家利益是合理的国家战略利益,能够认清本国与国际体系的基本关系,避免将对外政策作为维护政权稳定或者部门利益的主要工具,导致民族主义和扩张主义的膨胀(帝国的迷思)。例如,依据位置现实主义,国际制度位置是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之一。在开放的国际经济制度体系下,争霸国和潜在争霸国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融入现存的国际制度体系而非挑战现有的国际制度体系来实现的。对于争霸国和非争霸国来说,他们需要获取的霸权制度地位主要指的是国际秩序的领导权,而非重建一套新的规范。因此,在开放国际秩序的背景下,尤其是在还存在核武器的条件下,“修昔底德陷阱”或者实力转变理论(Power Transition Theory)所讨论的新兴大国和霸权国之间必有一战的逻辑基础已经很大程度上被削弱了。
如果没有一种整体国家利益的概念,那么即便是安全利益、经济利益这样的客观国家利益,也容易被国内政治斗争所利用,而不是服务于国家的长远利益。整体国家利益是全社会共享的、一定时期内的最高利益,其实现有助于各种国家利益的实现。例如,日本的位置性目标是谋求东亚的主导地位,而非全球性的霸权实力位置和霸权制度位置。这一整体国家利益定位使得它能够坚定与美国的结盟,并获得了美国在安全、经济和国际影响力方面的巨大支持。
(2)整体国家利益的确定,有助于分析国内政策和对外政策的重要性与紧迫性。通过分析某一项国内政策或者对外政策与整体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可以了解其合理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例如,在一战之前,虽然德国是国际体系中的争霸国,但其直接的敌人是法国,其位置目标应该是尽快获取霸权实力地位来确保安全,而不是急于对外扩张和获取霸权制度地位。对当时的德国来说,推动国内的改革和发展,远比获取殖民地的对外扩张更为重要和紧迫;维持与俄国的良好关系,比向容克地主阶层妥协、实行保护主义对外经济政策更为重要。相比之下,和英国搞海军军备竞赛、争夺殖民地既不重要、也不紧迫,根本无益于德国获取霸权实力地位,还有害于德国的整体国家利益(导致德国提前与英国进行战略竞争)。
(3)整体国家利益的确定,有助于对政策本身进行设计,使其重点或者优先方向与国家的整体利益相协调,从而促进国内政策与对外政策的有机协调统一。例如,邓小平将中国的整体国家利益确定为增强中国的实力地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因此外交政策也要为促进国内经济发展服务,削减军备。国内政策着重于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对外政策上,则是向西方发达国家开放,融入世界市场。原因在于,近代以来,经济力量是军事力量的基础,综合国力的竞争更多是经济和科技实力的竞争,因此应优先增强本国的经济实力,而不是军事实力。同样,对于一战前的德国来说,即便是为了增强本国的军事实力,优先方向也应该是继续发展陆军,对法国形成更大的威慑,而不是重点发展海军与英国竞争。
五、结语
国际体系的因素不能完全解释外交政策,国内政治的因素也非常重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外交是内政的延续”。国内政治会深刻影响到外交政策的制定,但并不一定能起到决定作用。在某项具体的外交政策制定中,到底是国际体系的制约更重要,还是国内政治的选择更重要,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而言,国家领导人有一定的理性,会顾及国际体系的制约,完全非理性的、只顾政权利益或者部门利益的选择虽然也有,但总的来说并不是主流。绝大多数情况下,国家的对外政策既不会是完全理性的,也不会是完全不理性的。这些论述对于国内政策的制定来说同样有效。虽然国内政策更多受到国内政治的影响,但是国际体系同样起着重要的制约作用,尤其在今天经济全球化、一体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
本文试图进一步回答的问题是,如何才能实现外交和内政的有机统一,使它们相互促进,共同推动国家的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地位提升。这本质上已经超出了国际体系和国内政治何者更为重要的争论,而是转向如何合理界定国家利益的问题。国家尤其是大国在国际体系中存在各种客观利益,实现这些利益成为对内对外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基本依据。问题在于如何确定哪种国家利益是最重要的,应该将其作为一段时期国家内政外交的基本施政依据。一种路径是对国家利益进行分类和排序;另一种路径则是位置现实主义所主张的,即从位置性利益的角度界定大国在国际体系中的整体国家利益,外交与内政都必须服从于、服务于整体国家利益。本文的结论是:整体国家利益的思路是外交内政有机统一的合适路径。